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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我的最爱作文(推荐20篇)

 作者: | 阅读: 6.14W 次

篇一: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什么,我的最爱作文(推荐20篇)

翻开封面,迷人的油墨香扑面而来,书页内的字仿佛闪着金色光芒,可爱的小精灵从字眼中飞出来,盘旋在书页上方。如轻舞的蝴蝶,在空中划着弧线,在我心中舞出最美的风景线。

书,从小伴随着我。我接触最早的书册,是那种薄薄的方方正正的连环画册,《白雪公主》是我当时最爱的一本,故事中的公主的遭遇让我唏嘘不已,但也为幸福美满的结局而感到高兴。一直孜孜不倦地看漫画、图册之类的小人书。上了小学,当了班级图书管理员,我接触到了学校那个陈旧的图书室,我兴奋到了极点。我开始一本一本地找出《世界著名童话》蓝色的封面,厚厚地一大本,我对童话的渴求在这时狂野地吸取着,我读到那些可爱的人们,美妙的故事,还有一个孝顺孩子的救母故事。在那段日子,我天天沉浸在图书带给我的喜乐中。渐渐地,我看了各种奇幻的书,《小魔女》、《希腊神话》之类的,我的想象力顿时丰富了许多。

到小学三四年级,我接触到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丛书,书中的每个故事都让我好奇。书中的人物更是有趣活泼,完全符合现代孩子的性格特征。读着这些书,我的心灵,生活都充实了许许多多。

上初中了,我还是最深爱两套书,《世界著名童话》系列,还有多本我钟爱的林格伦的儿童小说。前几周,在学校的图书馆内,我们一行人去借书,我竟找到了林格伦的书籍:《长袜子皮皮》、《淘气包埃米尔》、《疯丫头梅迪根》、《小飞人杜尔松》、《吵闹村的孩子》、《狮心兄弟》……这些书我统统都借来了。虽然我不能同时借这么多,但我可以分享给同学,我感到满足与高兴。同行的几位同学不禁纳闷,怎么我这么幼稚啊?你们有所不知,从小我就对这种书着迷,我可以说看过上百本儿童书籍,并且本本都带给我无穷的启迪。

尽管我渐渐地长大,可我就是如此执著地喜欢这种古老的儿童小说,我又回想起小学时,在那一堆散发着油墨味的发黄的书边咧嘴笑着,在翻阅着那一本本我喜爱的书籍。

篇二: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那是一架陪伴自己我两年的古筝。

长方形的琴面,身上有21根由细变粗的琴弦,21个琴身就是21个琴码,一分为二,最右边是大约30厘米长,10厘米宽的调音盒。每天写完作业后,我都会轻轻抚摸它,坐在琴边弹奏一曲,此时,就是我最快乐的时光。

我和古筝第一次相识,缘自一次偶然的机会。那是两年前,在我家的楼下住着的一位小女孩,每当路过她家时,总是会听到一阵优美的乐声。这让我感到十分的好奇。

那天,我透过阳台玻璃,看到她坐在一架古筝前,细长的手指轻轻拨动着琴弦,我不禁被这美好的画面吸引住,被这动听的旋律所打动。恰好那段时间妈妈让我选一样乐器学习,我便脱口说出:“我要学古筝。”

也许就是那次偶遇,我与古筝结下了不解之缘!刚开始学习古筝的时候,妈妈先是给我租了一台琴练习,它陪伴我度过了三个月的古筝启蒙期,随着我对古筝兴趣的不断提高,妈妈终于给我买回了一台新琴,我别提有多激动兴奋了!

当这架古筝第一次迈入我的家门时,我就把它当成了我的心爱之物,每天小心翼翼给它擦去灰尘,指尖轻触琴弦,感受音符的美妙!开心时,它分享我的快乐;悲伤时,它能解除我的忧伤。古筝已成为我的知心朋友!

暑假时,我们迎来了乐器表演,我带着心爱的古筝前去参加,准备了经典的《茉莉花》,还有《大长今》,《虫儿飞》三首曲目。古筝摆在舞台中央,我身体挺拔的坐在古筝旁,带上古筝特有的指甲,指尖在琴弦上流畅的飞舞着,划出美妙的音符,我的情绪也跟随古筝的音符跌宕起伏,此时,我感受到我与古筝已经融为一体!就在我们连续遥指的音符后,台下想起了掌声,我和伙伴们微笑着向大家鞠躬道谢。

古筝陪伴着我成长,丰富了我的精神世界,也给予我展示自己的机会,见证了我的成长,凝聚着我的情感,我热爱古筝!

篇三: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北京烤鸭,我的最爱

覃晴

说起我的最爱,我第一个想到的一定是北京烤鸭。

记得那年放暑假,我们全家人准备去北京玩几天。听到这个消息时,我激动得一晚上都睡不着觉。大家打仗似的收拾一番后,终于出发了。经过几天遥远的路程,我们终于到达了北京。

一来到北京,我这个小吃货就想尝一尝著名的北京烤鸭。我们买了一只烤鸭,妈妈说:“等会儿回到酒店再吃。”听到这句话我十分不情愿。一路上,我几次三番想要偷吃,可是都被妈妈发现了。好不容易挨到了酒店,我迫不及待地接过妈妈手里的北京烤鸭打算开吃。

一打开袋子,烤鸭的香味就扑鼻而来,我正准备伸手去拿一个鸭腿,却被妈妈给阻止了。“等一下,我要先拍张照片。”“哎呀,拍什么照片嘛,拍着哪有吃着香?”我埋怨道。“你好像还没有洗手吧,快去把手洗了再吃。”我无奈地走进卫生间,把手洗干净了。

现在再也没有任何理由能阻挡我吃烤鸭了,我撕下一个鸭腿尝了一口。“嗯,北京烤鸭果然要比其他地方的烤鸭好吃!”我不禁赞叹道。我又尝了一块鸭肉,“外酥里嫩”这个词完全就是用来形容北京烤鸭的,烤鸭的皮是那种很酥脆的,吃到里面就是很鲜嫩的肉,里面的肉跟其他烤鸭也不一样,吃起来有股淡淡的香味。

好了,不跟大家说了,这个北京烤鸭实在太好吃了,我的味觉已经被它给完全征服了。

这就是我的最爱——北京烤鸭,如果大家有机会来到北京,一定要去品尝一下。

篇四: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最爱北京的胡同

在高楼林立的北京城里,有着这样一处古香古色的小巷,无时无刻不让我流连忘返,它就是——我最爱的老北京胡同。

最爱北京的胡同,沉醉于北京胡同的幽深和静谧。每每徜徉于老北京的胡同中,我便感觉踏入了民国的风情之中。一次地理老师布置绘制地图活动,我不假思索地选择绘制胡同的地图。想起来容易,做起来可不简单。当我骑着自行车,穿梭于北京大大小小的胡同里,头晕眼花不说,真是印证了那句“有名的胡同三百六,无名的胡同赛牛毛。”那句谚语。我不厌其烦,用心记录着每一条胡同的样貌与位置,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仔细观察后我发现,就算是一条平凡的小巷,也会有自己独特的点。不必说,小城墙上的一砖一瓦,巧妙的设计;不必说,屋檐上的红砖绿瓦、千姿百态,独具匠心。单是那两块门板上的门环就足够我研究的了。虽大多都已生锈,但光泽不减,握起来沉甸甸的,轻轻用劲,“当当——”的响声便传入内室,通知主人有客人来了。我最爱北京的胡同,虽然朴素,藏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但是一旦你走进它,就会发现它是老北京的无价瑰宝。

最爱北京的胡同,因为它记载着北京悠久的历史。在变化万千的北京城里,历史在这小小的胡同里保留了一道道深刻的痕迹。藏匿于深邃的胡同之中,有留存着伟人记忆的名堂:郭沫若故居的清幽沉寂;老舍故居的朴实无华;梅兰芳纪念堂的丰富多彩……他们承载着一代代伟人的坚定信念,记载着历史的变革和岁月的沧桑。最爱北京的胡同,它没有大城市的鳞次栉比,没有商业街的繁华与热闹。但它有着一种属于老北京独有的历史沿革,残缺的青砖足以看出他们在风吹雨打之中屹立不倒的坚定和信念。

最爱北京的胡同,它富含着百年京城的人文缩影。一次去什刹海的胡同口,我坐了一次人力三轮车,配着车铃清脆的响声,三轮车飞速地奔跑在什刹海的胡同里,我看着拉车师傅穿着一件简简单单的白褂子。跑在酷暑之下,汗水顺脖子淌下,我不禁想起了老舍在骆驼祥子中写道:“这是一天里最热的时候,又赶上这一夏里最热的一天,可是他决定去跑一趟……”,是啊,小说中,祥子正是当代劳动人民的缩影,他们用自己劳动换来微薄的薪水。在滚滚的历史长河中留下了自己的足迹。最爱北京的胡同,在幽深的胡同中看在风雨飘摇的时代,他们是怎样用自己的双手描绘出劳动人民奋斗的模样。

远离城市的喧嚣,它有着地道的老北京传统,有着朴实勤恳的人文民风,有着革命年代的红色印记。在这纷纷攘攘的世界中,我最爱——这北京的胡同。

篇五: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那首歌我的最爱

在我小时候初看《白雪公主》时,认为白雪公主太过不幸,因为她有一个恶毒的后母,后母嫉妒白雪公主长得比她貌美、年轻,心中便十分不平,便对白雪公主动了杀心,白雪公主由此逃到森林,遇到了小矮人。但是,在那首歌中却不是这样讲述的,认为白雪公主因为贪玩而跑出了城堡,在里面的小红帽是有一件能抵制自己变成狼的大红袍。

这首歌的内容完全颠覆了我的认知,这首歌便是《童话镇》。去年我去妹妹家玩,她正带着耳机呼这首歌,那时我还不知道,我便问她,她没有回答我,只是把她的耳朵摘下来一个递给我,我安静地听了一会儿,觉得这首歌有趣啊,编这首歌的人对我们小时候的认知不太一样,我刚开始听的时候认为这首歌是美好的、甜蜜的、温柔的,因为在这些人物、景物中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可是听到后面也有一种哀伤。

里面的睡美人,在逃避生活的煎熬,小红帽是美好的,可它通过大红袍来抵制自己变成狼,然而,最美好的爱情到头来也是一场泡沫。当我读懂这一层后,每次的不愉快,心情烦躁时,便会听一听这首歌,让里面的七彩河成为我避风的港湾,成为我前进的动力,它也让我相信着美好的初始是有的。

在过年之前我与父母吵了一架,理由便是我没有考好期末考,尽管我前进了几位,但是这在他们眼里是远远不够的。他们总是看到我在玩电脑或手机,当我学习了几小时后,我去,他们认为我是贪玩,学习时间短,我玩了十几分钟后,他们会认为玩的时间震颤长。这就像那首歌中的白雪、小红帽一样。在别人看来是逃跑,是担心,可实际上他们是贪玩我,是披着红袍的狼。所以,当我和他们吵完架后,我便独自一人坐在阳台上,抬着看着满天星,听着那首既让人感到温柔、甜蜜的歌,又让人感到哀伤,希望的歌。

小红帽的本质是狼,没错,那双玻璃鞋也是会丢弃的。小人钎那不切实际的爱,迟早会化成泡沫,这条童话河流中,讲出的美好事物,这条童话河流中,讲出的美好事物,它来自幻想。却会在一帘时光之下,最终走向幸福的结局时刻。

这条童话河分隔了理想与现实,又在前方的山口汇合,勇气与希望都不曾消失。

所以,《童话镇》是我最爱的,它鼓舞了我,又给予我启迪,让我在近一年的挫折与悲痛中重新站起。

篇六: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一个小胖子,藏着黑珠子,剥开黄褂子,露出白肚子”。猜猜这是什么?哈哈,猜对了!这就是我最爱吃的水果,华南的四大珍果之一——龙眼。

龙眼不但好吃,它还有一个美丽的传说:在古代,天上有一条黑龙,它每天都会来祸害人们:有时它推倒房屋,有时吃掉牛羊,有时啃食庄稼,有时甚至还吞吃人类。它使百姓家破人亡,而人们只能无可奈何。

终于有一位叫桂圆的勇敢的少年,他发誓要除掉黑龙,让老百姓过上幸福的生活。桂圆想到了一个办法:把自家的猪羊杀掉,放进酒瓮里浸泡。按照这个方法去办,很快就引出了那条可恶的黑龙。黑龙吞吃了那些牲畜后,刚想逃走,不料却醉醺醺地倒到地上,睡着了。躲在一旁的桂圆看见了,赶忙拔出腰间的石刀,剜出黑龙的双眼,撒在地上,不久,地上就长出了两颗小树,开出了花,结出了一个个圆圆的球。人们剥开球后,内面的核酷似眼珠,后来人们为了纪念桂圆,就把这圆圆的东西取名叫桂圆,又叫龙眼。

那么龙眼是怎么长成的呢?春天时,一棵棵桂圆树开出了芳香而又小巧的花骨朵。

夏天时,一朵朵小花盛开,桂圆树上结出了一粒粒像青枣一样的青色的果实。这个时候可不能因为心急就摘下来吃,这时的桂圆又苦又涩,还要等到三伏天下雨,雨水浸透到桂园里,阳光的普照,光合作用,增加它的甜度才可以吃。

秋天时,一颗颗又大又圆的桂圆像一盏盏小小的黄色灯笼。摘下一颗,剥开黄黄的皮,露出白白嫩嫩又有点透明的果肉。轻轻地咬上一回,满嘴的果肉和甘甜的汁水甜在嘴里,回荡在心中。咬一口,爽!再咬一口,倍爽!

冬天时,颗颗龙眼树就像一队坚强的士兵一样,屹立在寒风中,准备明年春天再开出小花,结下香甜的果实。

龙眼主要产自海南、广西,广东、福建、台湾地域。龙眼不单好吃,对人体的益处也很大。多脂多糖多黄酮,益气补锌可入药,益脾养心。既可以做成罐头吃,还可以晒成干吃。不过它也有反作用,不能多吃,多吃了会上火。

啊!我爱龙眼,更爱培养它的人;我爱龙眼,更爱它身后的故事;我爱龙眼,更爱大自然!

篇七: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烧烤,我的最爱

王鸣谦

烧烤可谓是我最爱的美食,他那独特的香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天早上,正在床上呼呼大睡的我被一阵声音给吵醒了。“谁呀?好不容易放个假,也不让我多睡一会儿。”我一边抱怨,一边缓缓地爬下床来。“咚咚咚!”又一阵声音响起,我循声而去,原来是爸爸他们正在厨房里搬东西呢!我仔细一看,乐了,原来他们在搬烧烤架呀,难道今天要去烧烤吗?我迫不及待地去问爸爸,爸爸说:“是的,我们今天要去河边烧烤。”我一听,高兴得不得了。

我们开车来到河边,河边很凉爽,正好可以解闷。不一会儿,火升起来了,爸爸他们不慌不忙地在烧烤架上放了一排羊肉串,先在羊肉串上抹上一层辣椒粉,再抹一层孜然,再刷上一层油,撒上一些芝麻,在火上翻来覆去地烤,过了一会儿,羊肉串便烤好了。

只见那红色的羊肉上裹着一些鲜红的辣椒粉,配着一些白色的芝麻,微微泛着油光,一红一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们都去抢羊肉串吃,我一口咬下去,哇,一个字,爽!羊肉又辣又香,可谓是人间美味啊!

羊肉串吃完了,又来了几串鸡翅,烤之前要在鸡翅上划几刀,为的是能更好的入味。鸡翅烤好后,我尝了一口,哇,比羊肉串还要好吃,鸡翅的外皮很脆,一口就能咬下一大块肉来,肉又有辣椒和孜然辅助,难怪这么好吃呢!

烧烤色、香、味都俱全,外表也十分吸引人,难怪这么多人爱吃呢!

现在,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对烧烤情有独钟了吧!

篇八: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葡萄,我的最爱

陶泓瑞

人人都有自己最喜爱的东西,我喜欢吃水果,在水果当中葡萄是我的最爱。

葡萄一般在秋季成熟,所以一到秋天我就急不可待,每当看到超市里有大批葡萄上市时,我就会缠着家人给我买。一看到那紫莹莹,亮晶晶的葡萄,我就直流口水。

一次,妈妈买回两串紫色的葡萄,我迫不及待地接了一盆水,把葡萄泡到里面,等我觉得可以了,就把葡萄捞上来,津津有味地大吃起来。酸酸甜甜的葡萄真是太好吃了,我吃完一个还想吃两个、三个……洗好的这串葡萄很快就被我吃光了,于是我把另一串也泡在了水里,不一会儿,这两串葡萄都被我吃光了,我感觉肚子胀胀的,打了一个很响的饱嗝,让坐在一旁的妈妈都惊呆了。

虽然我爱吃葡萄,但我对葡萄还是很挑剔的,有些很酸的葡萄,我吃一两颗就不想再吃了,还有那些不新鲜的,有点发烂的葡萄,我看见后就会毫不犹豫地把它们扔掉。有一次,妈妈买葡萄就上了当,买回来一串很酸的葡萄,我硬着头皮吃了两颗就再也吃不下了。

好久没吃到我最爱的葡萄了,我特别想念。虽然季节不对,但超市里也零零散散地摆放了一些葡萄。那天,实在没抵过肚子里的馋虫,我在超市里买了一串葡萄,价格很贵,而且口味也不合我意,抱着不浪费的心理,我还是吃了下去,那时我真希望能快点到葡萄遍地的秋天呀!

春天已经来了,秋天也就不远了,我仿佛已经看到葡萄在向我招手了。

篇九: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西方五彩缤纷的油画使我喜欢,用黑白灰写实的素描使我赞叹,清新淡雅的彩铅使我留恋,但我由衷喜欢的是五千年前随历史悠悠而来的国画。

我爱国画上生机盎然的花草树木。郑板桥的一幅《竹》傲然于世,竹干淡墨渲染,竹节浓墨勾勒,竹叶饱满坚毅。就如同其人“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宣纸上的竹虽用墨染出,却仍有劲节虚怀刚不屈的刚毅姿态。

雪中红梅的景致赏来别具情致。墨色枝条虬曲盘,势如游龙,古朴苍劲的枝头,点着朵朵温润率真的红梅,国画特有的墨之韵为每幅画铺上一层厚重,染上一层神秘。落白洒在红梅上,枝干上,又是一年瑞雪丰年之景,梅,将春天的气息在国画中展现的淋漓尽致。

我爱国画上栩栩如生的飞禽鸟兽。徐悲鸿画马技艺高超,他笔下的马或仰劲嘶鸣,或俯身喝水,或扬蹄狂奔,马背上的鬈毛飞扬,马尾苍然有力,整一幅画充满活力与阳光之意。

虾在齐白石笔下像是真的般。看他画的虾,就如同在与一池清水中的小虾嬉戏逗乐,瞧,那一只虾静静卧在水底,默默沉思;这两只虾你追我赶,搅起一层涟漪。国画之上总在记录着生活的点滴,平凡却又欢乐的生活。

我爱国画上的逼真细致的工笔人物,阎立本的《历代帝王图》堪称绝本。各位君王的容貌描绘得生动真实,有的仁慈憨厚,有的凶狠残暴。用人物动作表现出其性格,也是工笔国画的奇处。国画之上总记载着历史的变更与兴衰,国画随历史缓步而来。

追遡五千年前的国画,集结了中国古代人民的智慧,为现代的我们展现出一幅幅生动而真实的画面。在历史的脚步中,它不断完善,惊艳着中国,惊艳着世界。

惊艳了五千年的国画,我的最爱。

篇十: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每个人心目中都会有自己所喜欢的事物,有些人喜欢打篮球、踢足球、打乒乓;而有些人又喜欢一些吃的,比如肉、苹果。我呢,最喜欢的是吃西瓜。

西瓜这个水果绝对是一个人人皆知的东西,因为我们到了夏天都会吃西瓜。西瓜外表有一层厚厚的皮,让人感觉坚不可摧。当你切开时,一大块的果实展现在你面,再配上那流出来的汁和黑黑的籽,让人想马上把它吃掉。你再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它那通红的果实像一块巨大的红色宝石,晶莹剔透,犹如一件优美的天然工艺品。让人又舍不得把它给吃了。

记得小时候去义乌在叔叔的工厂里的时候,有一次叔叔出去买了两个大西瓜放在一块阴凉的地方。因为那个工厂是由下而上,整个斜过来的地面。所以那个西瓜摇摇欲坠,让人感到轻轻一吹西瓜就会掉下去。我的童心顿起,忍不住心里玩的欲望,便在那里踢起了西瓜。“隆!”一个巨大的声响把奶奶招来了,西瓜变成了五六块,里面的汁还不停地外流,还真是“血流成河”啊!

西瓜带给我的口感是脆又冰凉,通彻全身。让人很容易地停留在这个境界里。

西瓜,你在我心目中,是一个解渴的良药,更是一个美丽的艺术品,你的魅力只有细细品味之后才能解读,让人感觉像是一个普通却又不会失去优雅,朴实却又不会失去高贵的人。

篇十一: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在小学,我最喜欢乐高。乐高的样子千奇百怪,各种各样,就像一个会变化的孙悟空,这长那样,那长这样。乐高五颜六色,有蓝的、有紫的、有红的、有黑的……乐高的材料是塑料的,摸过去很光滑,一点粗糙也没有。乐高掉在地上的声音清脆,那是多么迷人!多么动听!多么令人喜爱!

在我生日那天,妈妈为了给我送一个小礼物把我带到了蓝猫文具店。虽说是文具店,但里面应有尽有,有文具,有玩具,有书本……我心中很纠结啊!我在里面转了三圈,没有什么能吸引我。但当我要离开时,我的目光好像被角落给拉了过去,在角落的乐高仿佛对我说:“快拿我,我是你的最爱!”于是我下定决心,买了个乐高。

当乐高买来了,我一回家就拆开了。在此之前,我紧紧地抱着乐高,生怕它会自己长腿跑走。我一拆开乐高,把里面的乐高碎片倒了出来,只听“哗哗哗”,我不禁这么想:这也太多了。我刚想开始拼时,在我旁边的妹妹向我投来羡慕的眼光。我一猜就知道她想和我一起玩,但我又不好意思请,于是假装在看说明书,为了等待妹妹提出心里话,再开始拼装。当我看到一半书了,妹妹还没提出心里话。在我看完的一瞬间,妹妹和我一样坐在地上,手里在磨擦,不一会就说:“哥,我能和你一起拼吗?”我点点头。

在从开始到结束,我发现妹妹一直都聚精会神,目不转睛地看着乐高。她有时嘴里叽里咕噜的,仿佛在和谁说悄悄话,有时她停下来盯着乐高,仿佛在思考着什么,她把乐高拼得“咚咚”响,好像整个世界都消失了,在她的眼里只有她自己、乐高、还有我!在我们两人的努力配合奋斗下,终于把乐高拼好了,我们看着这无比完整的乐高,都开心的笑了。

乐高给了我快乐,给了我挑战,更给了我和妹妹一起合作的机会……我太喜欢乐高了!乐高给了我太多太多了!这就是我最喜欢乐高的重要原因!

篇十二: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包面,我的最爱

孙浩

包面是我最喜欢吃的面食,每次吃包面我都要吃两大碗。包面不仅好吃,而且做起来也很简单,只需要准备肉馅、面皮、一碗水和一只筷子就行了。先用面皮把肉馅包起来,再用筷子沾上一点水,把面皮打湿,再扭到一起,一个包面就做好了。

包面深受广大地区人民的喜爱,在我们云阳,有些人每天都要吃包面,而且百吃不厌,好像一天不吃就无精打采似的,而这些人当中就包括了我这个包面的深度爱好者。

每次吃包面我都喜欢吃辣一点的,因为这样才够味儿,在外面吃的话,里面还会搭配一两片油麦菜。大家想一想,一碗美味可口的包面,搭配上绿油油的油麦菜和新鲜的汤汁,该多么美味啊!

包面对我来说,百吃不厌,越吃越香。记得那天早上,家里停气了,妈妈让我去外面吃,我来到面馆点了一份二两的包面。包面刚端上来没几分钟,我就吃完了,旁边的大人看见了,说:“这个小伙子一定很爱吃包面吧,吃得这么快。”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中午,放学回到家,妈妈问我:“气来了,我们中午吃什么?”我听了,毫不犹豫地说“就吃包面吧!”妈妈点了点头,就去给我煮包面了。一碗香喷喷的包面我吃得津津有味,吃完了还意犹未尽。

晚上,妈妈又问我吃什么,我正准备回答,妈妈抢着说:“肯定还是吃包面吧!”我冲妈妈笑了笑,妈妈立刻明白了我的意思。

我就是这样一个对包面百吃不厌的男孩。

啊!包面,我的最爱,我真希望天天都能吃到你。

篇十三: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每个地方都有特色美食。我的家乡西安就有许多著名的风味小吃,凉皮、米线、羊肉泡馍等,我最爱吃的是特色小吃——肉夹馍。

走在街上,远远闻到一股香味,顺着香味,我走进了“白吉肉夹馍店”。店里已经是座无虚席,有的人手里捧着肉夹馍,正大口大口地吃着,肉香馍香一起冒出,整个店里肉香四溢;有的人小口小口地咬着,闭上眼睛,轻轻地咽下,一种回味无穷的样子;有的人先吃馍里的腊汁肉,再吃带有汤汁的馍;还有的人先一层一层地吃白吉馍,然后再吃带有汤汁的肉。你瞧:坐在第一排中间的老爷爷,双手捧着肉夹馍,像捧着一块宝似的,正津津有味地吃着,眼睛盯着馍,嘴“吧咋吧咋”地响着,嘴角不时流出油来,还时不时用舌头舔舔嘴角的油,“嘘——嘘”猛吸一口,几口下去,一个肉夹馍就被吃进肚子了。

还有的人干脆站在那儿等着,夹馍的师傅忙得不可开交。一位老奶奶按耐不住,搓手顿脚,眼瞅苍天,眼球咕噜咕噜转,似乎那里有肉夹馍。

一位俊俏的大哥哥,着急地喊着:“师傅,你快点嘛!你快点嘛!”还有背着书包,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小舌头舔起了双唇,左一转又一转,傻乎乎的可爱劲儿真让人陶醉。我真有些眼馋,好想吃!

终于轮到我了,我走到肉夹馍师傅跟前,他面带着微笑,先从锅里捞出一块色泽红润的腊汁肉,放在案板上,右手抄起一把微型的青龙刀,把肉剁碎,再把肉放进馍里,接着灌上一小勺汤汁进去。师傅叫了一声:“馍好了!”我双手接过,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那浓香的汁水,已经渗进了纸袋里,变得油光发亮,我迫不及待地大口吃了起来。转眼间,一个肉夹馍,就被我“消灭”了。

这勾魂的肉夹馍,千里飘香,真让人魂牵梦绕啊!

篇十四: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音乐,我的最爱

龚婧

音乐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它能让人随着旋律感受到各种各样的情绪,它既能让人心生愉悦,也能让人十分悲伤。

音乐的种类有很多。轻快的音乐让人不由自主地平静,仿佛在海边度假般惬意;伤感的音乐能让人情不自禁地流泪,仿佛观看了一场悲伤的电影;而摇滚音乐则让人不自觉的热血沸腾起来,仿佛弹着吉他在舞台上卖力地表演……

音乐能表现出不同的意境,每一首歌都是独一无二的,有的歌或许并没有歌词,只是各种乐器发出的声音,但它也能让人体会到作曲人想要表达的感情。

音乐能把人带入另一个世界,那是一个奇妙的地方。在那里,你会看见这首歌所描述的场景,像在观看一场奇幻电影,或是一场听觉的盛宴。

音乐是没有界限的,它并不全是人类所创造的。有时,鸟儿的鸣啾,动物的叫声,昆虫的合唱也是一种音乐。它们用自己天然的声音谱写出了这一曲美妙的乐章。

不同的音乐,不同的故事,几乎每一首音乐背后都隐藏着一个故事,比如说别离的悲伤,相见的喜悦等,都会被作者谱成一首特别的歌曲。人人都能根据自己的喜好或心情,选择适合自己的音乐。当你的心情无法用言语表达时,那就用音乐来代替吧,它能理解你心中所想,是帮助你抒发情感的好帮手。

我爱音乐,爱它优美的旋律,也爱它描述出来的动人场景。如果有一天,你感到悲伤、激动或迷惘,不管怎样,都来听一首音乐吧!它会是你忠实的听众,是陪你欢笑,陪你难过的知己。让我们一起进入音乐的世界,睁大你的双眼,这里每天都在上演不一样的情节;让我们一起进入音乐的世界,听着它的旋律,心若放下防备,可以飞得更远;让我们一起进入音乐的世界,你若感到疲惫,放下脚步,其实也是在充电。

我爱音乐!

篇十五: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我的青春我的最爱

青春是什么?青春是一首优美的诗,字里行间接透着青涩与欢乐;青春是一个神奇的魔方,转动着七彩的年华;青春是一只毛羽艳丽的鸟,翱翔在人生的万里蓝天。

青春里,我有叛逆。面对父母的万般强烈,我不屑一顾,有时会想离开这个束缚自己囚禁自己的家。在我眼里,教育是死板的,于是感到学习枯燥。开始和大人唱反调,凭什么他们怎么做都是对的,我怎么做都是错的。在父母夸别人怎么怎么样的呢,不想听,我知道别人怎么在做也知道自己怎么在做,我怎么做,我决定。青春是明知道错了,偏要任性到底。

青春里,我有时尚。我不喜欢一成不变的生活,梳了自己从未梳过的头,出了那几乎在假日不曾踏出的门,穿着自己认为是帅气的衣服裤子,去领略绿草蓝天的魅力和风的气息。在缤纷多彩的公园中,感受自然的芬芳;在先进发达的科技馆中,感受智能的精妙绝伦;在歌曲动人的旋律中,感受青春的情趣。

青春里,我有情谊。回想起刚刚踏入初中的时候,陌生的面孔,安静的教室使我曾茫然无措。通过时间的调合,终于结交了不少知心朋友,欢声笑语充溢着整间教室。在学习上我们互争高下却又共同进退,在生活上我们互相嘲讽却又欢声笑语;在私人上,我们分享秘密却又互不干扰。朋友充实了我的生活,情谊是我的青春。

青春里,我有更多的激情。我努力,为爱撑起一片蓝天;我奋斗,为爱架起一道桥梁;我坚持为梦铺垫一片片碎花石;我刻苦,为梦浇灌一滴又一滴营养液。“看蔚蓝的天空,有幸福的彩虹。是属于你我编织的梦。轻轻乘着风,甜蜜的遨游,不怕孤单寂寞,不怕泪水坠落。”我有一个梦想,但我还在原地徘徊。纵然梦想很远,踮起脚尖就能更进一步。

青春,如同一粒种子,安逸过了,也许从此丧失萌芽的活力。生命只给人一次青春,我选择追求,去追求生命的梦想,放飞生命的色彩。我要让青春像风帆一样,在狂风摇曳波浪敲击的时候,也要潇洒一回,哪怕最终被风流打败,也这一生,毕竟经历了富有意义的旅行。我要让青春像种子一般,在泥土重压冷水浸泡的时候也要吐一吐志向,哪怕最后在秋节里枯萎,也不悔这一生毕竟孕育了果实。我要让青春像寒样,在冰天雪区的日子里也要吐一吐芳香,哪怕无可奈何花落去,也无怨自己曾经拥有的过的美丽。

我的青春,我的最爱。

篇十六: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我最爱泗洪的洪泽湖湿地

洪泽湖湿地风景秀丽,如同天上的美丽移到了人间。

首先是洪泽湖远近闻名的荷花。这种美就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一模一样。那些无穷无尽的荷叶与荷花组成了一道通往天上的楼梯,那些荷花在太阳的衬托下,如同天女下凡般美丽,闻一下一种清香贯穿全身,让你顿时把所有的坏心情吹得烟消云散。一阵微风拂过所有的荷叶与荷花都左右摇晃,似乎在迎接我们的到来,在这种炎热的夏天让人忍不住扯下一株荷叶来遮阳。

接着就是美丽的水杉树林,一来到这里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看不见尽头的水杉树林。如果你想仔细游览的话,可以走到租船的地方,租一艘小船游览,观赏一会儿,你会发现这就像通往上帝的房子里。不然为什么几乎没有尽头,如果你闻一闻,会感觉这里的空气更清新,如果你去摸这些树,会感觉他们经历了数百年的风吹雨打才挺到现在。

湿地是我家乡的骄傲,我爱洪泽湖湿地。

篇十七: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东坡词,我的最爱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每每诵起这首诗,我总会忆起那个豪放词派创始人——苏东坡。

苏东坡,因欧阳先生的“避嫌”,得了个探花郎之职,虽有不甘,却还是满心欢喜,拜了欧阳修为师,为官清廉。

他与妻子王弗琴瑟和鸣,可惜佳人命薄,才有了那样的至深之情:“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那时的他意气风发,又娶了前妻王弗之妹,有这样的佳人为他红袖添香。也许是命中注定吧,他在西湖边遇见了那样一个知书达理的女子——王朝云。

他,站在了旧党阵营里,被得势的新党贬至许多穷苦的地方,却一直不改初心。那时候生活困难,还有这两位懂他的佳人不离不弃,其他的,也只有一壶酒,洒在明月上:“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明月和人一样,总不会事事顺心,他那时的愁苦,就是他那远在天涯的弟弟苏子由。

他的人生,从来就没有愁苦,多的是豁达。“小舟从此逝,沧海寄余生。”面对酣睡的童子的不应敲门,他对着江水由此感叹,豪迈至极。“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更是将他那天生乐天派的思想描写的淋漓尽致。

“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这是他在路上的欢喜,毕竟“生活何处无欢喜嘛!”可佳人朝云却因为那一句,“柳绵吹又少”而香消玉陨,着实令人惋惜。悲痛交加的苏东坡,从此不吟蝶恋花,为佳人写下了这样的愁思:“不合时宜,唯有朝云能识我;独弹古调,每逢暮雨倍思卿。”

那几位玲珑佳人都先他而去了,那么他会不会从此颓丧呢?当然不会,这就是让我最佩服的一点:面对困难,毫不退缩,反而张开双臂拥抱它,。“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他重拾生活的信心,老当益壮,还是那个满怀希望的苏东坡!

静夜,虽披单衣,却不觉寒,那本闪闪发光的《东坡集》给了我满腹的财富。

苏东坡,我最爱你那乐天豪迈词,谢谢你的教诲。

篇十八: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象棋,我的最爱

有些人爱游戏,有些人爱美食,还有些人爱运动,而我则喜爱下象棋。

我为什么会爱上象棋呢?这还得从寒假开始讲起。寒假里的一天,我突然在手机微信的小游戏里面发现了一个叫“天天象棋”的软件,打开后,我看到里面有很多内容,有下象棋的,有下围棋的,还有下跳棋的,分成了很多模式。

我打开下象棋,在里面玩了起来。我走一步,对方也走一步,因为我是个象棋新手,所以很快就输了。过了一会儿,我的爸爸回来了,我跑到他面前,向他请求教我象棋。爸爸看我这么诚心,就爽快地答应了,还给我买了一副象棋。我抱着象棋高兴极了,对爸爸说:“谢谢爸爸,你太好了!”听到我的夸奖,爸爸脸上露出了笑容。

爸爸给我讲下象棋的方法时,我听得很认真,可我每次都记不住,爸爸说:“没事儿,你慢慢学,一定会记住的!”有了爸爸的鼓励,我更加用功了,但时间过得太快,转眼间,我们就开学了。我没想到的是,这学期学校竟然也教象棋,真是把我高兴坏了。象棋课上老师给我们讲的是象棋的基本走法和一些经典的残局,这让我更加热爱象棋了。

我的妈妈也很支持我,她给我报了象棋班,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我在象棋课上听得非常认真,所以我的棋技也越来越好。每当下课的时候,我就会和同学下象棋;我把作业做完之后,也会在手机上和别人下棋,一下就是两个小时,妈妈说我下象棋都下得走火入魔了,我笑嘻嘻地说:“谁叫我这么喜欢下象棋呢?”

你们会下象棋吗?如果会,那咱们来较量一下吧!

篇十九: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卡片,我的最爱

“哎,这张这张,我想要。”“行,你想拿什么卡换。”又是一周的周六到,我们几个“集卡爱好者”聚在一起,三个一群,五个一伙,互相换卡。你肯定会好奇:卡片有什么好玩的?那我告诉你,好玩的可多了。

星期五,我期待已久的二周年卡牌终于到货了。我激动地打开包裹,呈现出四包补充包,心里暗暗思索:一定要出一张XR卡呀,不然我就没有炫耀的资本了。再不济,一张红色GP卡也行啊!不知不觉中,我拆开了卡包的一角,“啊!红色的一角,太棒了!”我伸出激动的手,把剩余的卡片拿出来。心里不停地点着:R卡,R卡,SR卡……突然,一个金色闪闪的卡出现在面前,“啊—!是赛罗的LGR金卡。”我心里如在一万匹马奔过一般,有惊喜,也有喜悦。拿在手上仔细一瞧,画面上的人物十分帅气、威风凛凛,再加上黑色与金色交相辉印,更加突出了人物的体貌特征与红蓝色,而且从不同角度看,卡面还会有七彩炫光哩。我小心翼翼地把它放进了收藏册里,成为我光辉的历史。

你以为卡片就只有这等魅力?告诉你吧,可以和别人交换也是它的一大特色。

换卡的时间总是快乐的,我和林、张、金、李等同学围成一圈。我先拿出一张他们从未见过的稀有卡片,问道:“谁和我换?”一时间,他们两眼突出,一个接一个地凑过来,细细端详。金同学想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举起手说:“我换!”说着,从他众多卡牌中掏出一张来:“这张怎么样?攻防都不错。”我凑到他面前看卡:“品相还可以,我就收下了。”第一笔交易成功,我们开始你换我,我换他,热闹非凡。

用卡片作为学习目标,也是一种不二之选;而重复卡可以挂到网上卖,拿钱抽新卡片,玩法多种多样。除此之外,我还把各种稀有卡牌装在一本精美的册子里,防止他们慢慢氧化。捧着它,我感觉像捧着我的整个童年,捧着我全部的快乐,让我拿得起,放得下。

卡片,浸润了我们别样的童年……

篇二十: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什么运动?”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当然是羽毛球啦!”

说起迷恋打羽毛球,还得从我的爸爸和妈妈说起,以前,爸爸和妈妈几乎每天晚饭后都要下楼去打羽毛球,看着他们两个飞奔的身影,我只能静静地坐在一旁,帮他们评比分。从那时起,我的心就被羽毛球牢牢地牵住了,渐渐地,羽毛球便走进了我的生活,走进了我内心。

那时,我天天都想着羽毛球。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了,于是就问爸爸能不能教我打羽毛球,没想到爸爸竟爽快地答应了。从此,羽毛球场上也常常出现我和爸爸飞奔的身影,而妈妈则在一旁当起了裁判……

转眼间,两个多月过去了,我自认为我的球技已经和爸爸不相上下了,在一个周末的上午,我和爸爸又一次来到了球场,我信心满满地向爸爸提议:“爸爸,我们来一场正式的比赛吧!”爸爸愉快地答应了,“你这是向我挑战啊,但比赛前你要答应我一个要求,如果你输了,可不许生气哟!”我随口答道:“当然了,我可不是一个输不起的人。”

比赛开始了,爸爸率先发球,羽毛球在空中形成了一个完美的抛物线,我迅速跃起,快速挥拍,可是球竟打在我的拍框上,从我的眼前瞬间落地,比分变成了1:0。爸爸继续发球,我后退了几步,奋力一跳,把球打到了爸爸的右侧,爸爸一个侧滑,快速把球接了过来,但是接球的力度稍稍大了些,出了边界,“耶!1:1。”我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鼓劲:继续加油,老爸并不是不可战胜的。比赛进行到第三回合,这次轮到我发球,挥拍、发球,球过了网,爸爸挥拍的那一刻,他并没有击到球,正当我暗自窃喜又要得一分时,爸爸却把即将落地的球轻轻往上一挑,球竟擦着网过来了,我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丢了分,我忽然想起了羽毛球世界冠军林丹在比赛中也曾经用过这招,这一分丢得真可惜啊!

比赛进入到白热化,比分也在交替上升,可分差也越来越大,我的最后一点精神支柱也被撕得粉碎,最终比分锁定在21:6。为此,我沮丧了好一阵子。当然了,在爸爸的鼓励下,我还是重新打起了精神,继续刻苦地练习,我一定要证明我并不是一个输不起的人。

现在,我成为了爸爸的一个强劲对手,从当初什么也不会的小白,变成了一个在球场上自信奔跑的男孩。现在,羽毛球运动成了我课余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让我感受到了运动的无穷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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