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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我的最爱作文(推荐20篇)

 作者: | 阅读: 5.06W 次

篇一: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什么我的最爱作文(推荐20篇)

东坡词,我的最爱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每每诵起这首诗,我总会忆起那个豪放词派创始人——苏东坡。

苏东坡,因欧阳先生的“避嫌”,得了个探花郎之职,虽有不甘,却还是满心欢喜,拜了欧阳修为师,为官清廉。

他与妻子王弗琴瑟和鸣,可惜佳人命薄,才有了那样的至深之情:“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那时的他意气风发,又娶了前妻王弗之妹,有这样的佳人为他红袖添香。也许是命中注定吧,他在西湖边遇见了那样一个知书达理的女子——王朝云。

他,站在了旧党阵营里,被得势的新党贬至许多穷苦的地方,却一直不改初心。那时候生活困难,还有这两位懂他的佳人不离不弃,其他的,也只有一壶酒,洒在明月上:“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明月和人一样,总不会事事顺心,他那时的愁苦,就是他那远在天涯的弟弟苏子由。

他的人生,从来就没有愁苦,多的是豁达。“小舟从此逝,沧海寄余生。”面对酣睡的童子的不应敲门,他对着江水由此感叹,豪迈至极。“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更是将他那天生乐天派的思想描写的淋漓尽致。

“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这是他在路上的欢喜,毕竟“生活何处无欢喜嘛!”可佳人朝云却因为那一句,“柳绵吹又少”而香消玉陨,着实令人惋惜。悲痛交加的苏东坡,从此不吟蝶恋花,为佳人写下了这样的愁思:“不合时宜,唯有朝云能识我;独弹古调,每逢暮雨倍思卿。”

那几位玲珑佳人都先他而去了,那么他会不会从此颓丧呢?当然不会,这就是让我最佩服的一点:面对困难,毫不退缩,反而张开双臂拥抱它,。“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他重拾生活的信心,老当益壮,还是那个满怀希望的苏东坡!

静夜,虽披单衣,却不觉寒,那本闪闪发光的《东坡集》给了我满腹的财富。

苏东坡,我最爱你那乐天豪迈词,谢谢你的教诲。

篇二: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你,是中华民族传承千年的文化;你,是中华民族历史的见证者;你,是中华民族中最闪耀的明珠;你,是我的最爱古诗词。

千年的经典,千年的回头,那一段和你相伴的时光逐步显现……

春,“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春日绵绵细雨,轻轻莺啼。我与你共执一把红纸伞,漫步在古色古香的小石板小路,一起倾听鸟儿歌唱,一起淡闻花儿的芬芳。柳枝轻落水中,杂草急簇。

春雨已停,急步炎夏。

夏,“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炎炎烈日,脆脆蝉鸣,我与你共扇折扇,路过小池。莲叶碧绿、荷花淡粉、蜻蜓点水、一起聆听蝉儿清唱,一起欣赏池中美景。太阳普照大地,鱼儿欢愉嬉戏。

夏荷已谢,一叶知秋。

秋,“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凉爽秋风,树叶渐落。我与你共歌一曲,一同观看枫叶深红,叶落归根。秋风轻拂,再看枫林,犹红涛涌动,极为迷人。我同你一起细品这漫天飞红之奇景,一起轻闻这淡淡桂香。

秋枫已落,冬雪轻飘。

冬,“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大雪纷飞,轻闻梅香。我与你同穿厚重暖衣,漫步于冰河边,静赏冬雪之美,寂看雪压树梢,共听乌鸦凄叫,共看冰雪世界,共闻腊梅芬芳,甚是享受。

捧诗词一卷,共赏那春夏秋冬之奇景,共听那生灵万物之独响……

春雨、夏荷、秋枫、冬雪,感谢你一路相伴,中华民族的文化大作,我的最爱——古诗词。

篇三: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我最爱青岛的大海

青岛的大海为何如此让我着迷,它像一束光芒引导着我。

映入眼帘的就是这几棵椰子树,它们宛如几位高大挺拔的士兵,原封不动地坚守着自己的岗位,凡是有人要进入,他的那几个椰子眼睛,可能会直勾勾的盯着你,直到把你吓跑。这几棵椰子树有一种淡淡的清香,漂浮在空中,因此引来不少的海鸥,为此我很着迷。

但是,不远的前面传来了玩耍的声音,我就加快步伐,来到了沙滩,在上面有各种数不清的贝壳,而我还发现了一个秘密,在贝壳里住着各种各样的生物,有的住着小虾,有的住着章鱼,还有的住螃蟹。各种各样的海洋生物,属实把我惊艳到了。

最后,就是我最喜欢的大海了,她的浪花汹涌地拍打着海面,这种声音让我沉醉在其中,它犹如一位小提琴家不断地为弹奏着,突然,周围安静下来,只有这位小提琴家在不断的演奏,不仅吸引来海鸥,还有海龟,也都纷纷冒出头来,静静地听着。

这就是让我着迷的大海。

篇四: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春,是个多么神奇的季节,它有着冰雪消融的灵动,有着百花齐放的蓬勃,有着万物复苏的奇迹。

正值年少的我,每日都会去阿太家中,不管什么季节,每一天,我都会去,因为那里有远离喧嚣的静谧,由香甜可口的饭菜,以及阿太那温暖的怀抱。阿太已过了花甲之年,背渐渐陀了,发渐渐白了,但不变的是她对种花的热爱,那方小小的天地中寄载了多少阿太的梦想。

似乎感受到那么的不可思议,于是选了一颗种子跟着阿太学种花。

每天放学后,我三步并作两步跑回阿太家,容不得半点喘吸。看着似乎会发光的泥土中有没有一颗小芽。然后拿着水壶,仔细地浇水,“够了,别浇了,”阿太从房门里快步走出来阻止我,吓得我乖乖地放下水壶。

不厌其烦地每日去看,每日去浇水,每日施肥,有时,连饭都忘了吃,直到完全天黑了,才意识时间竟如此的晚,回头一看,阿太竟站在我的身边,一直陪伴我。

日复一日,每日的黄昏下都有一个孩子蹲坐在泥土旁,身后是个慈祥的老人站在那里注视着孩子的神情,眼神里满是欣慰,秋风刮过我的脸庞,我不禁打了个寒颤。那株苗也渐渐长高,伸出绿叶,顶着一个花骨朵,也只看到青绿色。渐渐地,秋风扫走最后一片叶子。花开了,我才明白,原来这是向日葵。

欣喜若狂的我,想要立刻和阿太分享我的喜悦。可是,转头,那个一直守护我的人已不在我身旁,我再也不能听到她对我的唠叨。

太阳下山了,向日葵慢慢地低下了头,那抹刺眼的阳光下也只剩一个孤独的孩子了。

细细的,淡淡的,花的清香萦绕在身旁,阿太曾说,她最爱的是向日葵,因为它总是喜欢绽开自己的笑脸,永远向着太阳。是啊,现在的我也喜欢它,因为耀眼的金色中包含了阿太的梦想及我的怀念和真挚。

向日葵,我的最爱,晶莹的泪光中似乎看到一个老人和一个孩子一起守护在向日葵旁。

篇五: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娜娜子姐姐,等等我……”一听这糯糯的声音,肯定又是小新在追娜娜子姐姐了。

小新是《蜡笔小新》中的主人公,一个五岁的男孩。他长得很可爱:一双水汪汪的大眼晴,像马铃薯一样的脑袋,看起来十分的滑稽……

我喜欢蜡笔小新不仅是因为他十分滑稽,更是因为他十分活泼,能给身边的人快乐。

有一次,小新搭娃娃车,他和正男约好一起打电游,可他一下车去敲门,看见开门的不是妈妈而是他最喜欢的娜娜子姐姐。这时,小新和平时就大有不同了,把鞋子摆得很整齐,听娜子姐姐说有水果,小新赶紧去把手洗得很干净,又洗了个澡,洗完澡后,小新乖乖地坐下来吃水果。娜娜子姐姐在给小葵做苹果泥,小新也嚷嚷着要吃娜娜子姐姐做的苹果泥,小新吃完苹果泥后还要娜娜子姐姐和他一起玩,他就是黏人的小家伙。

蜡笔小新不仅活泼可爱,他的爱好也十分特别。

小新最大的爱好就是让别人看到他的屁股,有时他还会念口决:“屁股见光”。每次小葵一哭,小新就开始扭屁股,小葵见状,破涕为笑,所以这个动作屡试不爽。这个搞怪的动作还帮他们班打败过隔壁班呢!在一次游泳比赛时中,小新扭动着屁股在水里游着,隔壁班的同学为了看稀奇,导致注意力不集中,结果败给了小新。

怎么样,听了我的讲述,你是不是也开始喜欢上小新了呢?

篇六: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拉面,是在生活中很常见的食物,它的汤汁鲜美,面条入口即化,但却不会溶于水中,变成一碗面糊。面条粘而不连,根根分明,一口下去,太爽口了。

那么好吃的拉面是怎么做出来的呢?一开始,拉面还只是一个白白胖胖的面粉团。只见厨师用一把长长的塑料小刀,把大面团切成一个个巴掌大小的小面团,那一个个面团柔软极了,用手一拉就可以拉老长。

厨师手边有一个小碗,碗里装着一些金黄透明的油。他用手从桌上面粉袋中抓一把白花花的面粉,潇洒地往桌上一撒,天女散花一般,再把手上蘸一点油,就可以拿起面团拉了。

厨师把面团拉长对折,再拉长,再对折,每拉一下,就把长长的面条往桌上使劲一摔,又沾点面粉,以免面条粘在一起。就这样,一次又一次,重复十次后,面条就变得像针一样细了。这时,厨师要在面条还没有反应过来时,快速揪下两端多余的面团,然后把完美的细面条扔进沸腾的水中。

一开始,面条还是在水中潜泳,它被热水包裹着,在沸水中忽上忽下。如果面条熟了,它就会迫不及待地顺着水泡和浪花浮到水面,催促厨师把它捞起来。厨师这时会用一双半米长的长筷把面条夹上来,轻轻放入一个大碗中,再迅速舀上一勺高汤,倒入碗内,最后在碗里加一勺辣油、花椒水和胡椒汤。只有这样,碗里的面条才能入口即化,粘而不连。

兰州拉面要按“喝、闻、夹、拉、吞”的顺序吃,这才是行家的吃法。吃兰州拉面要先喝一口面汤,面汤入口有一股很重的胡椒与花椒味,会让你的嘴唇很快变得非常麻木,胡椒虽不辣,但也能让你流出一身汗,让你瞬间神清气爽,就像洗了一个大澡一样。再把鼻子凑到面碗上方闻一闻,你会发现面汤有一种花草的香气,这会让你感觉自己仿佛来到了草原上,面前是无边的青草,无边的野花,无边的清风。然后,这时你才能夹起几根面条,筷子轻轻一夹,如果面条能夹断,那这面条就是好面;如果面条夹不断,那就是杜鹃进了燕子窝——以假乱真,你吃到的肯定不是正宗兰州拉面。最后,你要把拉面拉到最长,用筷子把面条卷起来,再把面条送入口中,细细品味,那高汤的鲜味和花椒的麻辣融为一体,吞下后喉咙有微微的回甘,这味道令人回味无穷啊!

拉面多像一个人的命运。

做一碗拉面要用到拉、摔、烫几个流程,这样的拉面才能变得更加完美。人也一样,人在成长中如果不被压力拉疼,不被挫折绊倒,不被背叛烫伤,这样的人只能是温室中的花朵,是不会被社会需要的。人不经过磨炼,是不会成大器的,只有打败了挫折,把挫折看做平平常常的事,再以乐观的态度对待人生,你的人生才可以变成一碗正宗的“兰州拉面”。

一碗拉面,既能喝汤,也能吃面,更能让我们感悟人生。拉面,真是我的最爱!

篇七: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变形金刚,我的最爱

黄俊豪

我有一件心爱的玩具,它就是变形金刚,我每时每刻都在想它,恨不得时时刻刻都带着它。

那天,我正在学校上课,正好是在第三节课的下课时间,我心想:我要赶紧把作业做完,中午放学回家我就可以玩变形金刚了。不光心里想,我的手也跟着动了起来,我用自己最快的速度,把数学作业做完了。刚好,第四节课的上课铃声也响了起来,道德与法治老师走进来对我们说这节课自习。我又想:这个机会可不能浪费掉,浪费了的话,中午就玩不成变形金刚了,于是我三下五除二又做完了语文作业。很快,我们放学了,在一群拿着作业的同学当中,只有我两手空空的,我迈着欢快地步子回到家,吃完饭就去玩我心爱的变形金刚去了。

别人周末都能快乐地玩耍,我却还要来上补习班。作文课上,我在心里暗暗地想:还有多久才能回家呀?没有我做伴,我的变形金刚一定想我了吧!漫长的时间终于过去了,作文补习班放学了,我飞快地跑到公交站,拿出一块钱准备坐公交车回家。可是我左等,右等,公交车就是不来,我已经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了。仿佛过了一亿年般,公交车才慢悠悠地驶过来,我憋了一肚子的气顷刻间就泄了出来。真好,马上就能见到我心爱的变形金刚了。

这是我的最爱——变形金刚,我对它喜爱到一刻也不想跟它分离。你们的最爱是什么呢?快来告诉我吧。

篇八: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最爱北京的春节

北京的春节宛如一道人世间的风景线,暖味人心;北京的春节犹如一缕舞动的火苗,热闹非凡;北京的春节好似一抹秋日晚霞,绚烂多彩——最爱北京的的春节。

最爱北京的春节,爱一家人的其乐融融。每每到了大年三十,各家各户都要贴对联,挂灯笼,相传是为了驱赶一个叫做“年”的怪兽,防止它在来年给人们带来祸害,我们家也不例外,三十一到,大伙各自分工,有条不紊的忙活着。而我的任务呢,就是和妈妈一起做年夜饭。年年春节,饭桌上都少不了正宗的北京烤鸭。只见妈妈身手矫健的把鸭子收拾干净,拿来一根吸管,使劲的往鸭肚里贯气,就像吹气球一般,再将熬好的糖汁浇在鸭身上,葱姜蒜也糊糊涂涂地放在上面,腌制一小时。腌制好的鸭子要放在炭火上烤,这样烤出来的鸭子才外脆里嫩。出锅咯,妈妈拿着那把削铁如泥的刀,“歘歘歘”三两下就把鸭子皮肉分离,我五体投地的看着妈妈,也想自己试试,结果反被刀划破了手指,但依旧很开心。最爱北京的春节,让我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最爱北京的春节,爱它的丰富多彩。吃完年夜饭,定少不了看春节联欢晚会。随着激动人心的鼓声,我最爱的京剧表演《蟠桃会》开始了,我瞪大眼睛,好像要把电视看穿一样。率先亮相的孙悟空,嘴里念念有词“西天路过凤仙郡,久未降雨逢甘霖……”随即乐曲一转,王母娘娘登上舞台,双手一扬,凤眼一瞪,开始了咿咿呀呀的唱腔:“蟠桃会上聚群仙,好一派美景在仙山!”那声音足以穿破云天,震裂石头”顷刻间,穿着各色各样行头的神仙纷纷登台,队形变化,整齐划一;跳跃旋转,翩跹翻飞;唱腔台词,铿锵有力,一曲终了,我还意犹未尽,但能和家人一同观看,更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最爱北京的春节,京剧的唱念做打给了我无限的享受。

最爱北京的春节,爱它的热闹非凡。疫情前,在北京过春节,当然少不了去地坛赶庙会。一到地儿,各式各样的物品映入眼帘,但我只一眼,就被那摆放在桌子上的兔爷吸引住了,这兔爷可是是天上的呢!传说有一年北京城瘟疫肆虐,生活在天上的嫦娥看不下去了,就派玉兔下凡来治理,后人为了纪念玉兔,就用泥土捏出了一个又一个兔首人身的泥塑,取名叫兔爷,现在可是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呢。我寻思着,也买了一个兔爷放在车里,希望一切都能风调雨顺。最爱北京的春节,它让我感受到了一代又一代艺人们的妙手生花,更赞叹于北京人纯朴的感恩之情。

全国各族人民到了春节都会庆祝,但我最爱的还是北京的春节,因为从那一顿简单的年夜饭中,那一招一式的京剧表演中,那栩栩如生的泥塑兔爷中,都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家的味道,爱的味道。

篇九: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手机,我的最爱

孙小康

有这么一种东西,它无所不能,大到能改变世界,小到鸡毛蒜皮的事都知道,它就是手机。

手机,全称为移动电话,或者无线电话,我们通常把它称为手机,它原本只是一种通讯工具,早期还有“大哥大”的俗称,是可以在较广范围内使用的便携式通话终端。它最早是由美国贝尔实验室在1940年制造的战地移动电话机发展而来。1958年,苏联工程师发明了移动电话。1973年,美国工程师发明了商业化手机,在历经2G时代,3G时代,4G时代后,5G时代也来到我们身边,现在国内已经在运用5G网络了。

我使用手机,一般都是用来查找资料。有一次,我在同步练习上遇到一道题,我想了好久都没想出来,于是我便想起了手机。我拿出手机点开“作业帮”,对着我不会的那道题一拍,三秒过后,那道题的答案就出现在我的眼前,我不禁赞叹道:“哇,手机真厉害!”有一次,老师要我们查找一些资料,我用手机上面的“百度”软件,将这些资料查得清清楚楚。

当然,手机为我们带来的不全是好处,它也有坏处。坏处就在于手机上面可以下载各种各样的游戏,让很多儿童都沉迷于此,就连我也抵御不了这样的诱惑。那次,我放学回到家,正准备去做作业,可手不小心碰到了手机,我便想:“要不先玩一会儿,再去做作业,反正天还早。”于是我便玩起了手机上的“和平精英”游戏。时间过得很快,妈妈回来了,她看到我在玩手机,就问我作业写完没有,我只好骗妈妈说作业做完了。

第二天早上,我来到学校慌忙赶作业,虽然我最终赶上了交作业的时间,可老师说我字迹太潦草,让我重做,我十分后悔……

手机,可真是让人又爱又恨啊!

篇十: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在生活中,总会有惊喜,总有一些东西,在不经意中发现,然后被它独特的魅力所征服。

螳螂虾,沿海一带的人可能再熟悉不过,它就是人们口中的虾姑,这只是它的专业术语罢了。曾记得第一次品尝它时,就被它独特而坚硬的壳难住,咬一口甚至磕爆你的牙。它的长相有点瘆人,复杂而丝绵的口器,长在两耳之间,腹部是数不尽的足,让人不禁感到毛骨悚然。

可就是让服务员剥好后的吃过那一声“鲜”让人完全动容,为之倾倒,便随时随刻心有所想,随之披靡,心境即已扶摇直上九万里。

这天,外公从菜场里淘来了几十只新鲜的螳螂虾,便随着外婆的一番快、准、狠的操作,只只香气喷喷的螳螂虾端上了餐桌,红烧、清蒸,应有尽有。天阴沉沉的,窗外的几棵小树在风中摇曳着,空气有点沉闷,这完全不影响我的心情。这螳螂虾,最足令人细品之处,乃尾也。肉肥而之不浊,黄足而之不涩……却有缺也,难其剥。我却有个巧力,拿起一只熟透的螳螂虾,用我坚如钢筋的牙齿,轻轻一咬,身体和尾巴便会分离。用手用力地定住它尾巴中间的硬壳,另一只手开始用向上翻转它尾部两边的尾刺,一定要小心。待到翻上90度,好了此时你仅完成了30%的任务,再用牙如钉耙一般,插入壳肉之间的缝儿,用吃奶的劲儿一扒,那绵软的肉会顿时滑下,坚硬的甲壳,橘黄鲜嫩的膏如珍宝般镶嵌在绵软的肉上,轻咬一口,鲜香顿时充满整个口腔,心所之动容,无比喜悦。外婆看着我贪婪的摸样,不禁笑了。

虽然,每天品味着螳螂虾的无限美好,但是,对这普通平凡的虾,壳肉相连间竟蕴藏着如此强大的力量,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剥螳螂虾体现的不仅仅是一种力气活,更是一门学问,合理地运用巧力,既让我真正理解了螳螂虾构造的强大力量,又乐在其中。

篇十一: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手机,我的最爱

张皓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爱的东西,今天,我想跟大家聊聊我的最爱,我的最爱是什么呢?它就是——手机。

从上了三年级后,我就迷上了手机里的游戏。不过要玩游戏也有条件,那就是考试成绩要好,而且妈妈还规定我每天只能玩两个小时,如果超时,我就得跟我亲爱的手机永别了。所以我每次都很守时,时间一到,我就立刻放下手机。

为了考试成绩不下降,为了能玩到手机,所以每次考试前我都会认真复习,考试的时候我也特别细心,生怕因为粗心而错题。考试结果出来后,我的成绩不但没降,反倒提高了,这下我更有理由玩手机了。我玩手机除了玩游戏,还会看一些视频和一些与学习有关的内容,这样不仅过了手机瘾,还收获了一些知识,提高了学习成绩,真是两全其美呀!

可我也不是一直都这样顺利的,有次考试我就发挥失常了,只考了九十三分。唉,只差七分就得到满分了,我亲爱的手机,我要与你告别了。

回家之后,父母并没有责怪我,他们对我说:“如果期末考试你的总分在210分以上,那么你还是可以玩手机。”我听了,真是欣喜若狂。于是我学习更加努力了,不但自觉阅读课外书,还常常把学过的知识再复习一遍。功夫不负有心人,期末考试时,我真的考到了父母给我规定的分数线以上,耶!我再也不用跟手机分开了。

随着年级的增长,我还是很爱玩手机,但我不再像以前那样沉迷其中了,我能把自己的时间安排得很好,什么时间该学习,什么时候可以娱乐,分得清清楚楚,父母再也不用担心玩手机会影响我的学习了。

手机不但能帮助我学习,提高我的成绩,还能让我放松呢!我爱你,手机!

篇十二: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亭亭之花,我的最爱

花有千百种,各有千秋。我独爱君子之花,因它美丽而又庄重,亲近而又高洁。

池中静莲。如古神话中的仙子一般,它美,但是又十分神圣。青色的茎拖着它的整朵花。在未开花时,它的那朵蓓蕾显得神秘,人们期盼着它绽放的那一刻。因为在那一刻,人们会惊呼之蓓蕾绽放时那莲花的端庄,一副神圣而不可侵害之貌。

池中玉莲。白色的莲花显得庄重和圣洁,而粉色的则表现得平易近人,又不可亵渎之态。在荷叶之中耸立着一朵玉莲,可谓是鹤立鸡群,众星拱月一般,更显莲的神圣。早有周敦颐《爱莲说》当中‘亭亭净植’一句,表达了莲之美态,洁净,美丽。

池中妖莲,晶绿色的莲叶在莲花瓣下,虽不多,却是一番美态,十分养眼。莲之爱,又因其妖也。妖者,过分艳丽。在周先生看来,莲‘濯清涟而不妖’,可我认为莲花并非不妖艳。清晨雨后,当露珠不规律地撒在莲叶,莲花花瓣上时,莲花是多么美丽啊,胜过出清水的芙蓉,也让昙花也不由惊叹。何谓不妖也?

池中娇莲。在冰心老人的《荷叶·母亲》一文中提到,在她幼年时家中有白莲,红莲,在大雨来临时,红莲旁的一个大荷叶慢慢倾斜下来,覆盖在红莲上面。使这红莲‘有恃无恐’了。莲虽美,但也很脆弱,也很娇气,若没有荷叶的保护,就会在这风雨之后消亡了吧。

对于莲花的喜爱,我爱之深,思之切。对于周先生之言‘莲花之君子者也’,我却有不同的感想,莲不仅是君子,也有可能是一个需要在母亲保护下的儿童。

花有千百种,花有千百态,不说莲花为花中君子,只知莲与万花无异。我爱莲,爱它的风度气质,爱它的迷人美态。

篇十三: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我从小就对电竞有着浓厚的兴趣。什么“绝地求生”,“使命召唤”等等,而且玩得比国手都好,家里有五六本攻略书,在我的圈子里,如果我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周日写完所有的作业,我就获得了支配手机的权利。约上几个好友一起配合,便开始了我的“绝地求生”之旅。

从飞机上跳下来之后,我在周围的房子里搜刮了一遍,只找到了一些次品,连个头盔都没有。毒圈又来了,只好去P城找队友,结果陷入了敌人的包围圈,我活活地被乱枪射死……

这只是我初次接触电竞时的场景,当时陷于绝境中的我,气得几乎要把手机摔掉了,只好换玩其它的游戏。

可我是一个不服输的人,越是有艰险,我越想要去挑战。经过几周的训练,我已经不会轻易就束手就擒,伤亡次数也在减少,而且很多时候我都可以化险为夷,虽不是大获全胜,却也能全身而退。

在我玩电竞之初,也遭到了全家人的阻挠,他们认为这是网瘾少年才会参与的游戏。这时,是爸爸站了出来,他说只要我上课认真听讲,课下认真完成作业,玩一玩电竞也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大学中的许多高材生,都是电竞能手。但是爸爸也对我约法三章,电竞只是学习之余的一种放松方式,绝不可以作为生活中的主流。我答应了爸爸的要求,同时也严于自律。电竞并没有成为我学习路上的阻碍,反而还锻炼和提升了我的思维能力和意志力,也培养了我的团队精神。每到寒暑假,我经常会和伙伴们一起行动,在电竞活动中,有捡到好东西时的激动,有追空投时的期待,有淘汰别人时的喜悦,也有成为第一时的成就感。忘不了听着别人脚步慢慢摸上去时的小心翼翼,忘不了听到敌人动静时内心无法控制的激动,忘不了计算距离、时间,分析情况,制定战术时的头脑风暴……毫无疑问,这些都在我的内心生根发芽,成了我的一部分。

现在,即使在公开场合,我也从来不掩饰我对电竞的喜爱,不会在乎别人的冷眼,我只是坚持我自己。我也深知电竞只是一个虚拟的网络游戏,我不会让自己深陷其中,只有在完成所有作业的时候,我才会走进我的电竞世界,纵情四海,感受那份周密配合、抛洒汗水,不到最后一刻绝不放弃的喜悦。

电竞真的很美,它就是我心中的最爱!

篇十四: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今天是大年三十,你开不开心呀?

今年是“小咖啡”来到我们家的第二年——它是一只可爱的泰迪狗,我穿着崭新的睡衣,抱着“小咖啡”,兴高采烈地走出卧室,一拱手,高声说道:“各位,我和‘小咖啡’给你们拜年了!”爸爸妈妈哭笑不得,问我今天要干什么?我说:“当然是吃一些山珍海味喽。”就这样,春节开始了。

妈妈正在厨房里忙活,我闻出来了,今天的午饭有干炸带鱼、红烧大虾、炒鸡蛋,还有我们的独家美食——凉拌沙拉。这可不是一道简单的凉菜,先来点土豆胡萝卜,再来点火腿肠,涂上沙拉酱,再放点辣椒油。这个菜除非过大年,平时是绝不露面的。

丰盛的饭菜做好了,接下来,就该动用你的嘴和手来解决它们了。一阵风卷残云,美味佳肴尽收肚底。

吃饱喝足,就该出去逛一逛了。我穿着新衣服,跟着妈妈爸爸,领着“小咖啡”,一起去happy。

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钻进了我的耳朵里,我一看,原来是一辆喜气洋洋的花车,上面坐着好几个假人,动作整齐标准,前面还有人在敲鼓,真是另人眼花缭乱。

终于玩够了,应该回家了,因为还有最重要的事情等着我们,那就是吃年夜饭,看春晚,守岁,样样不能错过。年夜饭比中午的还要丰盛,再配上电视里优美动听的歌曲,神奇诡异的魔术,惊险刺激的杂技和幽默搞笑的小品,真是让人心花怒放。

“好运来,祝你好运来!”随着温暖动听的歌儿,我在这里祝大家:猪年开心,万事如意,工作顺利,身体健康!让我们一起用最美的姿态迎接新的一年吧!

我爱春节。

篇十五: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谈到父亲,我相信每一个做儿女的,都有一种特殊的情感,有几分畏惧,又有几分信赖,对于我来讲更多的应该是爱。

我的父亲是千千万万名菜农里普通的一个,他憨厚老实,吃苦耐劳。他很高,皮肤黝黑,逐日变老。

父亲每天早出晚归,一天24个小时,其中父亲把一大半的时间和精力都花费在了菜园里。父亲不论晴阴天还是冷热天都要到菜园里干活。他要除草、施肥丶浇水等。在炎炎夏日中,父亲的皮肤被炽热阳光无情地留下了痕迹;在严寒冬日中,父亲的身体被瑟瑟冷风冻僵了。说实话,我真心疼父亲。园子里的蔬菜在父亲的悉心照料下同我们一起茁壮成长。每天半夜两三点钟时,父亲就起身去菜园里拔菜了,直到五点多钟,再把菜载到批发市场里卖掉,父亲用卖菜的钱,买些我们爱吃的鱼虾和生活用品回来。吃饭时,父亲总是把好吃的先让我们吃,自个儿吃剩下的和我们不吃的。

父亲的话也不多。当我们犯错误时,父亲会说上几句,但每一句话都是有道理的。在当时的情境下,我们或许会感到委屈、痛苦,但仔细想一想,的确没错。父母是我们第一任恩师,时时教育着我们做人的道理;或许在他们教导我们时,我们会认为他们在训斥我们。那么我们就错了,他们总是用另一种方式来表达他们的爱及对我们的关心。

随着岁月的流逝,我也慢慢懂事。记得那年刚读初一时,一天下午下起大暴雨。父亲来载我们,我不经意的抬头一看,啊!我顿时感到一阵无奈和心酸!我才发现原来父亲的头上早已泛起那么多的白发,脸上多了皱纹,黑眼圈也重了些。瞬间,我感到父亲老了!风雨中的白发刺痛着我的眼,根根扎着我的心,说不出脸上流出的是雨水还是泪水。

父亲,您太辛苦了!整日的奔波让您的身体不堪重负,日常的琐事又让您烦恼。父亲,您就像那苍天大树,为我们抵挡风风雨雨,保护着我们。父亲,您是我们的好父亲,好榜样!

父亲,一直以来我都想对您说出藏在我心口很久的一句话:父亲,您是我的最爱!

篇十六: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最爱北京的五道营胡同

现在的五道营胡同是一条商业文化街,但在我的印象里它永远是那个充满人情味的家。在那里我总能听到微风带来转角清脆的车铃声和不绝于耳的蝉鸣。感受那纯朴的气息和和谐有爱的邻居。

最爱北京的五道营胡同,爱的是其中人的亲近。门口遛弯的大爷,门口唠嗑的阿姨,来来来往往的商贩,买菜做饭的青年,背着书包追着跑的孩子提现的是五道营胡同满满的烟火气。说起其中让我记忆最深的是我们对门的一位阿姨。他个子不高,一头黄色的卷发,圆圆的,脸上总带着微笑。打我记忆起阿姨就在这个胡同里,平时阿姨经常来到家中送来些亲手做的食物,和姥姥闲聊几句不知不觉中,好像正应了那句老话“远亲不如近邻。”

最爱北京的五道营胡同,爱的是其中人的温暖。有次我忘带家门钥匙,那时正值寒冬一阵阵北风呼啸而过,打在我的脸上,我冷得发抖,脸也被冻得通红。却只能站在原地不知所措却。这时,阿姨刚刚下班回到家里,看见我一个人站在门口快步到我身边说“没带钥匙啊,快快先来我家,外头多冷啊!”我来不及拒绝阿姨就把我领回了家。阿姨先是烧了一壶热水,说到“稍等会儿,一会儿喝了暖暖身子。”又难受了很多零食给我吃,让我不要客气,想吃啥吃啥,接着把水拿给我喝,将电热毯打开。阿姨就这么忙碌了近十分钟,自己却连外套都没脱下来。后来也一直陪着我和我聊天。看临近晚上,我家人还没回来,又温柔的问我“想吃点什么,我去给你买”我心里觉得不好意思就没说,可肚子却顶不住咕噜咕噜响。阿姨微微一笑,见我不说买来了碗牛肉面一直陪我等到了很晚。那碗面很暖和就像阿姨这个人一样,她就好像是我的亲人也是这个胡同中我美好的回忆。

现在我搬回楼房也就再也没有这么亲近的邻里关系,没有情愿带你回家的邻居。其实你忘带钥匙,别人也是一扫而过。也是现在才知道胡同时的那种关系有多么可贵。五道营胡同是我生长的地方,这里包含着许许多多的回忆,这也就是我为什么我爱五道营胡同的原因。

篇十七: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家乡,是哺育我们的地方,我们在那里生活,在那里成长,在那里收获。古往今来,谁对自己的家乡没有深厚的感情呢?我的最爱,也自然就是我的家乡了。

我的家乡,不算十分大,可也是不小,这里居住了数十万居民。大家在这里安居乐业,幸福地生活着。

这里十分美丽,四季交替,每一个季节都有它独特的景色,都有让人们喜出望外之处。

这里的春,可能没有朱自清先生的《春》所描写的那么生意盎然,但我却对它有独特的感情。春天一到,大家都换下了厚厚的羽绒服,冻了几个月,谁不想出来舒活舒活筋骨呢?小孩子们出来放风筝了,大人们出来踏青,放松心情了。连老天爷,也忍不住挥去脸上的乌云,露出了灿烂的笑脸。花,鲜艳起来了;草,青起来了;树,从萧条孤零变得花枝招展了。一切都显示出生命力的颜色。“吹面不寒杨柳风”,风,悄悄地拂过人们的脸庞,像一阵欢快的旋律,将万物唤醒,感受这风的温柔、和蔼。

随着一声声蝉鸣,残酷的夏,带着它无与伦比的炎热走遍了大地。吓得人们只得避邪似地躲在家里享受风扇空调。我家乡的夏天,是非常炎热的,因为阳光过分热情。不仅是人们难以忍受,连小猫小狗们也只得躲在树荫下吐舌头。除了呆在家里,人们最青睐的就是游泳了,人们在游泳池里,在我们的护城河里,肆无忌惮地放松。那清凉的感觉,在我们家乡的夏天是极为珍贵的。

天气凉起来,人们换上了长袖,秋天的气候与非常像,但不同的是,“自古逢秋悲寂寥”,而春天则是“百般红紫斗芳菲”。秋天是悲凉的,看,那金黄的树叶,“唰唰”地往下落,铺满了大地。走在上面,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这幅画不知是哪位大师创作的,让人心中充满了诗意,也带着一丝孤寂,但又转念一想,“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这些枯叶的牺牲,不就是为了让自己的下一代开得更加娇艳,更加鲜嫩吗?秋雨,它不像闷热的夏雨,它是清凉的,是朦胧的,从那无尽天空中撒下,将天地融合在一起,洗净喧嚣浮华,世间仿佛总是会在这时安静许多。这可能就是秋天被很多古人青睐的原因吧。

家乡的冬天,可没有济南的冬天那般四季如春,也没有哈尔滨的冬天那般冰天雪地。人们全都换上了羽绒服,与夏天的酷热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大家总是喜欢在这种情况下喝羊肉汤,吃火锅,欢聚一堂,谈笑风生,这种温馨和睦,其乐融融的气氛总是让融入空气中的寒冷气息变得荡然无存。

我的最爱,是我家乡春天的希望,夏天的热情,秋天的宁静,冬天的温馨。

篇十八: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小提琴,它虽然是我人生中的一个爱好,但它对我却实有不一般的情感。它不像普通玩具,只是玩一玩便不再有兴趣。拉小提琴也不像学习,是必须的事,没有任何感情,而小提琴随时能抒发我的情感,它是我的最爱。

儿时我莫名地喜欢小提琴,母亲也带我听过著名的小提琴音乐会,虽然我还小,听不懂,但我能听得出音乐忽高忽低,有时欢快,有时悲伤。

小时候喜欢玩玩具,别人的玩具都是芭比娃娃、公主等,而我的玩具与众不同,我的玩具是闪闪的,能发出声音,能抒发情感的乐器——玩具小提琴。

虽然我有了玩具小提琴,儿时梦想也实现了一半,但我还是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真正的小提琴,看看那蓝色的琴身,白色的弓和弦是多么美丽,多么让人羡慕,我是多么喜爱它呀!

终于我长大了,到了该学乐器的年龄,母亲带我挑选乐器,我想都没想,就选了小提琴,可母亲却让我弹钢琴,最终在我的努力坚持下,我报了小提琴,开启了小提琴之旅,我好兴奋呀!

母亲给我递来了一把琴,棕黄色琴身,黑色的弦,白咖色的弓子,我的脑袋里充满了疑问,这个是什么东西啊?我不是要小提琴吗?原来这才是真正的小提琴,跟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一开始,九岁的我带着愉快的心情去上课,什么谱子呀,空弦啊,把位啊,我都不清楚,只是觉得一切都很新鲜。

就这样,我学了半年,到了后面谱子难度加大,把位越来越多,我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我开始对小提琴产生了厌倦,我不想练琴了,老师也不像以前那么热情地教我,变得有些冷漠。因为练琴我也跟母亲吵了无数次架,真想把小提琴砸了,可我冷静后认真进行反思,既然我当时选择了,就不能轻言放弃!

我又回到最开始的心态,我战胜了自己的情绪,现在的我通过之前的努力变得越来越好,水平也越来越高,琴拉的越来越轻松,不再为音不准等问题而发愁。在休息时也会看看著名的小提琴音乐会,听听美妙的歌曲来放松自己。

快乐时,我带着愉悦的心情拉一拉优美的歌曲,忧伤时拉一曲伤心的歌曲,我喜欢用小提琴去抒发我的感情了。

小提琴是我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它能抒发我的情感,它是我的最爱!

篇十九: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水澄清,米润白,炉中正沸,恬淡安然。

——题记

淡淡流年香,香不过记忆里那一碗白米粥。

儿时,最喜欢听到那声呼唤——“小炼,下雨啦!外面冷,快进来,奶奶给你熬粥喝。”奶奶粗厚的手掌抚摸着我瘦小的肩膀。“又有粥喝啦!”一想起青花白瓷碗中的那缕缕浓稠米香,我不由得两眼放光,直拍小手。

我极爱奶奶做的白米粥,恬淡、清香;正如奶奶熬粥时的温柔、从容。百花之春,凉风之夏,晓月之秋,霜寒之冬,厨房里总能看到奶奶的身影。她悠悠站在水龙头旁边,莹白的米从她粗糙的指间滑过,滚入清亮的水中。一粒粒米如一个个小娃娃,白白胖胖的,慢慢被水浸润,直至把水染成浊白。奶奶把它们冲净倒入锅中,轻轻盖上锅盖。我在一旁满心欢喜。

我知道奶奶接下来要做什么,她会从柴堆里抽出几根木柴,架起火堆,再转身抓上一把引火料,娴熟地生起火。“这粥啊,还得柴火慢慢熬煮出来才香浓……”奶奶如是说。我并不在意,只盯着锅里看。不久,“咕噜咕噜——”粥水翻滚着,像咕咕地起着水泡的泉水。我似乎看见调皮的米粒踢着锅盖,迫不及待地想要散发那香。火苗轻轻地舔舐着锅底,锅中白米粥持续咕嘟着,直到奶奶慢慢打开锅盖,白烟与米香弥漫开来。奶奶把粥盛好,轻轻放在桌子上,含笑说:“小心烫,慢慢吃……”青花碗、白米粥,我轻轻地抿了一口,喜悦和满足感便也弥漫成我记忆中最难忘记的味道……

多日前,那个温暖的冬日,考试考砸的我如同一头努力却得不到嘉奖的幼兽,一路横冲直撞……直到“嘭”地关上家门,便再也忍不住脾气了。奶奶正在厨房忙碌,听到声音便扬声道:“小炼,我熬了你最喜欢的白米粥,快过来喝粥啦!”“不喝!”我大步跨进房间,用力关上房门,“天天都是粥,烦死了!”把书包一扔,看着满桌的复习资料,再想想满目红叉的试卷,一瞬间心中竟生出了许多委屈。门外响起了敲门声,接着传来奶奶和蔼的声音:“我进来了了呀。”奶奶推门进来,手里端着一碗白粥,轻轻递给我。“小炼啊,你看过很多次奶奶熬粥吧,时间不到,粥就熬不出那香浓。所以啊,遇到什么事都别急,啊……”透过腾腾的热气,看着奶奶慈爱的面容,我心生感动。甜甜的粥滋润着我干燥的喉咙,也滋润了我之前凉凉的心。

这么多年来,我随父母走过许多景点,尝过许多特色佳肴,但都不及它——奶奶熬的那一碗白米粥。平淡无常,却早已被我深藏心中。原来清欢百味,也不过粥香一缕。

水澄清,米润白,炉中正沸。品一缕粥香,念一份情长。

篇二十:什么我的最爱作文

最爱北京的胡同

在高楼林立的北京城里,有着这样一处古香古色的小巷,无时无刻不让我流连忘返,它就是——我最爱的老北京胡同。

最爱北京的胡同,沉醉于北京胡同的幽深和静谧。每每徜徉于老北京的胡同中,我便感觉踏入了民国的风情之中。一次地理老师布置绘制地图活动,我不假思索地选择绘制胡同的地图。想起来容易,做起来可不简单。当我骑着自行车,穿梭于北京大大小小的胡同里,头晕眼花不说,真是印证了那句“有名的胡同三百六,无名的胡同赛牛毛。”那句谚语。我不厌其烦,用心记录着每一条胡同的样貌与位置,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仔细观察后我发现,就算是一条平凡的小巷,也会有自己独特的点。不必说,小城墙上的一砖一瓦,巧妙的设计;不必说,屋檐上的红砖绿瓦、千姿百态,独具匠心。单是那两块门板上的门环就足够我研究的了。虽大多都已生锈,但光泽不减,握起来沉甸甸的,轻轻用劲,“当当——”的响声便传入内室,通知主人有客人来了。我最爱北京的胡同,虽然朴素,藏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但是一旦你走进它,就会发现它是老北京的无价瑰宝。

最爱北京的胡同,因为它记载着北京悠久的历史。在变化万千的北京城里,历史在这小小的胡同里保留了一道道深刻的痕迹。藏匿于深邃的胡同之中,有留存着伟人记忆的名堂:郭沫若故居的清幽沉寂;老舍故居的朴实无华;梅兰芳纪念堂的丰富多彩……他们承载着一代代伟人的坚定信念,记载着历史的变革和岁月的沧桑。最爱北京的胡同,它没有大城市的鳞次栉比,没有商业街的繁华与热闹。但它有着一种属于老北京独有的历史沿革,残缺的青砖足以看出他们在风吹雨打之中屹立不倒的坚定和信念。

最爱北京的胡同,它富含着百年京城的人文缩影。一次去什刹海的胡同口,我坐了一次人力三轮车,配着车铃清脆的响声,三轮车飞速地奔跑在什刹海的胡同里,我看着拉车师傅穿着一件简简单单的白褂子。跑在酷暑之下,汗水顺脖子淌下,我不禁想起了老舍在骆驼祥子中写道:“这是一天里最热的时候,又赶上这一夏里最热的一天,可是他决定去跑一趟……”,是啊,小说中,祥子正是当代劳动人民的缩影,他们用自己劳动换来微薄的薪水。在滚滚的历史长河中留下了自己的足迹。最爱北京的胡同,在幽深的胡同中看在风雨飘摇的时代,他们是怎样用自己的双手描绘出劳动人民奋斗的模样。

远离城市的喧嚣,它有着地道的老北京传统,有着朴实勤恳的人文民风,有着革命年代的红色印记。在这纷纷攘攘的世界中,我最爱——这北京的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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