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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方案(精选6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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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方案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方案(精选6篇)

一、总体目标

到2023年,全县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日益完善,办学资源和师资力量配置更加均衡,办学体制机制更具活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级各类学校各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有计划、分步骤地强化教师、校舍、仪器设备三方面的配置。达到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同时,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二)提高政府保障水平。县政府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列入重要日程。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充分考虑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发展、棚户区改造、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加快中心城区学校建设,使教育布局更加合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做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不超过2500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不足100名学生的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县教委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城区和乡镇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县内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6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85%,落实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统筹解决随迁子女义务入学问题。

(三)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切实提高县域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和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制定完善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所有学校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无过重课业负担,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四)提高社会认可程度。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下大力气在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成效,确保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的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0年3月—2020年7月)。

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准确把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核心内容。成立XX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动员大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8月—2023年10月)。

各学校对照《督导评估标准》的各项指标每年进行自查,按照“一校一策”原则,制定学校基础建设、设施添置、经费投入、师资配备、教育管理等项目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组织人员对全县学校展开逐一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整理完善档案资料,完善县级迎评工作材料,形成自评报告,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邀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进行过程督导评估。在此基础上,接受市政府的过程督导,针对提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3年10月-2023年底)。

向市、国家上报优质均衡相关资料;部署验收工作;接受市和国家的评估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安排全县优质均衡创建、督促检查等工作,协调推进创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实行县级领导包片抓乡镇(街道),成员单位主抓项目、县教委包联学校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密切协作推进。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提高思想认识,要围绕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统一要求,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具体任务详见附件2)。

(三)保证资金投入。全面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政策,建立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教育经费投入做到“两个只增不减”(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达到省市规定的比例。要认真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10%比例计提教育资金、新建居住区按面积缴纳教育配套费等政策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全额拨付教育部门使用。各学校要厉行节约,将一定比例公用经费用于创建工作;要大力倡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将部门、乡镇(街道)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履行创建职责实施督查考核,并将督查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奖励和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县政府办公室要把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列入督查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对任务完成好的乡镇(街道)、部门及时表扬;对工作推进缓慢、措施不力的及时通报,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进行组织处理和责任追究。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切实加强督政督学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篇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快实施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动我区义务教育从重硬件建设向重内涵发展转变,破解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全面提升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教育基本情况

全区有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学点)57所,其中公办中学9所,小学48所(完小39所、教学点9所);中学教学班有150个,在校学生6914名,教职工654人;小学教学班共有597个,在校学生22286名,教职工1198人。

近年来,XX区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实现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础工程。2017年8月制定了《XX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草案)》。根据《蚌埠市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X改办发〔2017〕17号),2018年区政府出台了《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X政〔2018〕66号),确定了四个“全面”工作重点,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但由于我区设区较晚,在公共服务方面基础薄弱,特别是在义务教育的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等方面与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期待和教育现代化目标要求,义务教育城乡和校际的差距依然存在,城乡师资队伍结构不够平衡,部分乡村优质教育资源缺乏,存在城镇大校额大班额现象。

三、工作目标

利用6年时间,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软硬件投入力度,全面改善办学条件,着力解决大校额大班额,全面缩小城乡、校际教育综合实力的差距。攻坚克难,标本兼治,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狠抓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抓师资队伍,抓育人质量,通过加强资源配置,强化师资建设,努力提升信息化水平。积极转变教育理念,在全面巩固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XX区2026年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达标验收。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再部署、摸清家底制定方案(2019年12月-2020年1月)

建立完善教育、财政、发改、编办、人社、住建交通、审计等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成立XX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为推动下一步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做好动员准备。

通过自查,摸清我区义务教育的家底,形成整改方案。区教体局各职能科室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评估指标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报区教育督导办。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和教体局对全区中小学办学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找准差距和不足,形成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问题整改方案,报请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各责任单位专题会议审议并通过。

(二)整改达标(2020年2月-2025年9月)

各责任单位和义务教育学校根据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XX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问题整改方案》,创新工作方法,把问题清单中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2025年9月前顺利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对涉及面广、牵涉多部门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对重大、难点问题,要制定分年度解决方案,分步落实,逐步达标。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全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过程性监督,全面评价各相关单位“整改方案”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督促各相关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领导小组组织督导,教体局负责进行实地查验、全面评估,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完成任务的单位,限期整改,保证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全面完成,做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

(三)达标验收(2025年10月-2026年10月)

申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达标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加强领导。

因人事变动,调整XX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XXX、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XXX、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XXX、区政府办主任

XXX、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督查考核办主任区编办主任

XXX、区教体局局长

XXX、区发改委主任

XXX、区财政局局长

XXX、区住建交通局局长

XXX、区人社局局长

XXX、区审计局局长

XXX、小蚌埠镇镇长

XXX、吴小街镇镇长

XXX、梅桥镇镇长

XXX、曹老集镇镇长

XXX、沫河口镇镇长

XXX、淮滨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负责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日常工作。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了解相关责任单位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同时,领导小组要创新工作思路,抓好“试点”,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并积极推广,确保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二)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区直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各责任单位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参与到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作中来,各尽其责,各尽所能,把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宣传工作抓实、抓好。

(三)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为实现“上好学”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目标,依据上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区财政状况,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学校的财政投入,确保学校建设项目、教学设施设备、生均公用经费、教师工资、教师培训等经费投入达标,全区中小学逐步形成校园环境优美、功能室齐备、师资配置全面优化、育人质量全面提高、学校管理规范温馨的良好育人环境。

(四)加大工作的推进力度。

区直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对照国家和省新修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优质均衡标准和学校管理标准,认真排查本单位所负责项目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清单,建立台账。根据《XX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逐年逐项补齐补足短板和弱项,按计划时限完成整改。区督导办要对各校的办学状况进行全程监控和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各校的问题清单和督导办的书面报告,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队伍对相关单位和学校进行督查,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以达到优化全区教育资源、6年内全面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创建目标。

(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为顺利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战略目标,区政府督导委员会将对各项工作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建立督导整改问责制度,与各相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并纳入区直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履职考核和校长绩效考核。对思想上不重视、没有完成限期整改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追究相应的责任。

篇三: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X政办发〔2020〕44号)和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X政办发〔2021〕45号)精神,按照《XX回族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细则(试行)》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项工作,确保每一所义教阶段学校如期实现优质均衡发展目标任务,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落实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战略,统筹推进县城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以“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为宗旨,巩固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

(二)建立健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

(三)进一步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群体之间办学差距,按照优质均衡评估细则,梯次推进,成熟一所,验收一所,巩固一批,推动我县义务教育向更高水平、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底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员:教育局机关事业单位、各股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中心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

三、工作任务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和32项具体指标要求。主要依据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和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数据进行。

(一)资源配置

评估内容:对资源配置的评估,通过7项指标,在对学校资源配置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相应检査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

主要工作:

1、师资配置:学校专任教师学历达标情况;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认定文件和证书复印件;按标准配备专职体育、艺术(音乐、美术)专任教师情况;对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通过交流轮岗、兼职、走教等形式满足体育、艺术(美术、音乐)教师数量。(责任股室:人事股、师资培训中心)

2、基础设施配置:科学合理布局教学及辅助用房,按标准配足配齐教学及辅助用房;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达到国家和自治区标准;提高专用教室使用率;科学合理布局体育运动场馆,按标准规划建设学校体育运动场馆,生均面积达到标准;提高体育运动场馆使用率,充分发挥作用。(责任股室:项目办)

3、功能室设备装备、教学仪器配置:按照《XX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配齐配足教学仪器设备,且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规定要求;教学仪器设备更新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责任股室:计财股)

4、“互联网+教育”资源配置:网络多媒体教室建设数量不低于自治区标准;网络多媒体教室设备配备、管理、更新及运行情况。(责任股室:计财股、信息办)

(二)政府保障

评估内容:对县级人民政府保障程度的评估,通过15项指标,重点评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

主要工作:

1、基础设施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纳入本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人口、密度等);义务教育学校分布图;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四统一”要求;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建设达标情况;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建设设计平面图。(责任股室:教育股、项目办、人事股、计财股)

2、学校规模、班额保障:学校规模达标情况;班额达标情况。(责任股室:教育股)

3、教育经费保障:按标准拨付生均公用经费情况;按标准拨付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情况;全县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情况;教师绩效工资核定发放情况。(责任股室:计财股、人事股)

4、教师培训保障:教师培训机制建立及培训达标情况。(责任股室:培训中心)

5、师资水平保障:教职工编制总额核定情况;教育部门统筹调配教职工情况;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情况;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专任教师持证上岗情况。(责任股室:人事股)

6、学生入学、关爱保障: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就近划片入学情况;根据XX政策核查,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不低于60%;县、乡(镇)、村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情况;学校建立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机制情况;落实随迁子女就学保障情况。(责任股室:教育股、资助中心)

(三)教育质量

评估内容:对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估,通过9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

主要工作:

1、普及程度:初中三年巩固率达标情况;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成果巩固提升情况。(责任股室:教育股)

2、教育教学管理:学校章程建设及执行情况;推进区域内集团化办学情况;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运用情况。(责任股室:教育股、教研室、信息办)

3、教师培训:学校按标准落实教师培训经费情况。(责任股室:师资培训中心)

4、教育信息化: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达到标准情况;学校信息化设施设备使用情况;“三个课堂”普及应用情况。(责任股室:信息办、教研室)

5、德育工作: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情况;“一校一案”落实《德育工作指南》情况;推进校园环境、文化育人等情况。(责任股室:党建办、教育股)

6、课程开设: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课程情况;坚持“五育并举”,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课程开设、教师保障、基地建设、评价监测等情况;建设各类综合实践基地,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情况。(责任股室:教研室、教育股)

7、学生课业负担: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措施情况;规范整治线上线下校外培训(辅导)机构情况;落实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十条措施情况;建立并落实课后服务工作情况。(责任股室:教育股、教育工会)

8、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教育质量监测反馈结果分析、整改、落实情况。(责任股室:教育督导室、教研室、教育股)

(四)社会认可度

评估指标: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主要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责任股室: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五)不予认定情况

①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②存在违规择校行为;③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④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⑤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⑥有弄虚作假行为。(责任股室:教育股、人事股、文体股、营养办、纪检室)

(六)文书档案

评估资料: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相关政策文件汇编);收集、整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督导评估的过程性、结论性资料;协调县委宣传部、文广局及媒体做好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宣传报道及信息编发工作;县人民政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申报表、自评报告;吴忠市人民政府对县级申报的复核报告;在媒体发布的自治区督导评估公告。(责任股室:办公室、督导室、教育股)

四、工作措施

(一)各学校要制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成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相关层面的推进会议,统一思想,明确工作思路。依据《XX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实施细则》,全面开展普查工作,找出短板弱项,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强化过程管理,扎实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二)各学校、各股室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按进程开展工作。教育督导室要按照《XX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确定的年度达标学校进程,逐年逐校开展县级自评自验工作,确保校校达到自治区规定的发展标准。

(三)教育督导室要加大对学校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努力完成工作目标,并建立通报制度。对工作不力、影响工作进程与质量、完不成指标任务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追究相应责任。

(四)档案建设和各功能室工作人员要明确各自的任务与分工,密切合作,严格按照评估内容与指标要求,依据工作进程逐年逐项完善验收资料,确保真实、准确、统一。

篇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XX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XX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建国家和XX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目标为引领,在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名学生健康成长。

二、评估对象与原则

督导评估对象是县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三年以上;基本均衡发展认定后年度监测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小学(含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特殊教育学校。

督导评估坚持“依法实施、保障公平、注重质量、社会认可”的原则。

三、评估内容与标准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

(一)资源配置。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具体包括: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上述七项指标每所学校至少要有6项指标达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二)政府保障程度。重点评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具体包括:

1、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8、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9、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3、城区和镇区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4、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以上15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三)教育质量。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具体包括:

1、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2、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3、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4、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8、无过重课业负担;

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以上9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四)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内容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调查的对象包括: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

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达到以上评估标准的学校,视为督导评估合格。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校,视为不合格: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存在违规择校行为;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有弄虚作假行为。

四、评估程序与方法

XX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的督导评估工作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验收的程序实施。

(一)XX县教育局组织各校进行自查,填写《XX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自评表》、《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区)申报表》,建立本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档案,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认可度问卷调查。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逐校进行督导评估。县政府向市级教育督导部门申请复核,就自评发现的问题及市级复核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解决,根据市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按时限要求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对XX县自评情况的实地复核工作,向县政府下达督导意见书,督促及时整改解决问题。市政府或经市政府同意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督导评估申请,时间为每年的12月15日前,同时报送申报县级人民政府创建工作总结材料(包括县级政府自查自评结果、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下步整改措施等)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申报表》、市级复核报告(包括资源配置及校际差异系数、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三个方面)。

(三)省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申请评估认定的县(市、区)进行督导评估。评估前向社会公告,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省级督导评估的县(区、市),由省报送教育部申请审核认定。

(四)从2023年开始,建立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申报、督导评估制度,由XX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实施。XX县人民政府向XX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申请,对XX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行督导复核,并通过市政府与省级验收、国家评估认定互融互通。

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要积极争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认定,作为促进教育公平和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契机,切实履行政府教育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教育投入,优化办学条件,争取尽快达标。认真制定《XX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达标创建工作规划》,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推进工作机制,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对照标准,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清晰,确保按计划推进并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2019年12月31日前,将《XX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达标创建工作规划》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推进规划表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过程中,XX县教育局、XX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按职责分工每年对县内义务教育学校的优质均衡发展状况进行自评和督导,完成统计报表,形成自查自评报告,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达标情况表》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教育局做好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

五、评估结果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结果,是县人民政府对义务教育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教育发展水平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作为国家和省市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篇五: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和XX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XX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导性规划》(X教督〔2019〕10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着力解决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加快推进县域优质均衡发展,满足全县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二、目标任务

巩固和发展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街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国教督办函〔2019〕30号)和XX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XX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X教督〔2018〕8号)文件精神,严格对照《XX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X教基〔2017〕24号)和《XX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X教基〔2018〕18号)查缺补短,确保2029年顺利通过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部门配合。县政府负责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统筹协调,各部门切实履职尽责,形成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

(二)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由县政府牵头,统筹县域义务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计划、分阶段落实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目标。

(三)坚持突出重点、改造薄弱。以改造乡村学校和边远薄弱学校为重点,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县域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校际、城乡、区域之间教育均衡发展。

(四)坚持促进公平、确保质量。把保障教育机会、教育过程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四、推进措施

(一)严格配置标准,均衡配置教育资源。重点谋划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及校际均衡情况,改善师资配备、教学资源补充等7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使小学、初中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50、0。45。

1、建立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按照“四个统一”标准,统筹兼顾城镇化发展、新农村建设、城乡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科学制定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大力改造农村薄弱学校,着力提升县域内每所学校的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到达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等各项指标,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办学条件均衡发展。

2、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的师德风尚,严格执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考核和奖惩机制,优化城乡教师结构。二是创建灵活开放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体系,构建教师在职学习提高的激励机制。改革教师培训模式,提高教师质量和学历层次。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的全员素质提高培训,确立终身教育思想,提高实施素质教育和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教师交流轮岗机制,保障教师待遇。统筹分配各校编制和岗位数量,全面推行以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为主体的交流轮岗制度。建立学区内、校际间校长、教师交流制度,促进教学水平均衡发展。建立健全校长培养、任用、考核机制。坚持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校长“捆绑式”发展和“双向式”流动。四是完善中小学新增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的交流机制,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做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实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建立和完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教师队伍制度,按地域及距离县城距离远近为标准为农村教师发放津贴补助,提高农村教师献身乡村教育的积极性。

(二)强化主体责任,提高政府保障程度。强化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职的主体责任,落实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确保15项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

1、科学调整学校布局,有效解决“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以学校网点布局调整为重点,科学制定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标准化学校建设总体规划。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薄弱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倾斜机制。通过资产置换、学校合并等,扩建、改造薄弱学校,扩充优质教育资源。通过XX县第三实验小学扩容改造、新建乳泉小学,规划建强九年一贯制学校(毅德城北)、圣泉九年一贯制学校(老啤酒厂)、榴城九年一贯制学校(朱岗)等项目实施,招商引资致远外国语学校和双语实验学校,有效解决城区“大校额”“大班额”问题。提高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不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实验班等,逐步解决“大校额”“大班额”问题。2020年暑期招生,执行小学每班不超45人,初中每班不超50人标准。2026年全面消除“大班额”,确保到迎接国家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评估验收的当年,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同步消除“大校额”现象,县域内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不超过2500人。

2、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保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费需求。依法落实国家关于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规定,依法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足额征收和依法管理使用教育费附加,做到专款专用,保证主要用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各种建设项目和专项经费,加大对薄弱学校和重点项目的投入。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范围,落实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3、进一步落实政府各部门职责。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XX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以县域义务教育发展为主,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形成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教育体育局是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规划主体,负责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发改、财政、人社、编办、公安、税务、交通、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涉教部门在协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好本部门推进义务教育县域内均衡发展的配套方案;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合理配置区域内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本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三)重视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质量。重点针对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等9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1、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开全开足开好规定课程,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创造条件开足开齐艺术教育课程,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精神压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逐步提高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做到流入本地的适龄随迁子女100%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到迎接国家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评估验收当年,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均达到95%以上。

2、进一步深化教育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杜绝各类形式的选拔性入学考试,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举办的重点校、重点班,逐步控制城区小学的班额。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营造校园文化氛围,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学生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检测制度与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全县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

3、提升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水平。争取早日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到达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四)动员各方力量,提高均衡发展的社会认可度。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对象包括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动员广大师生、家长等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要加大正面宣传的力度,向社会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优秀成果、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特别要宣传长期工作在贫困地区农村教师的先进模范事迹。定期对义务教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大力表彰,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使我县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五)强化督导,落实奖惩,充分发挥督导助推功能。落实县政府领导、县教育体育局领导班子及其内设股室负责人三级包保责任制,实行“每周调度、每月总结、每季度评比”的工作机制。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办公室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查推进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复核落实情况,及时报告重大难题,寻求解决之道。经过系统规划,坚持问题导向,逐步补齐短,加强动态监测,完善督导评估,强化考核问责。按照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循序渐进的推进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确保各项责任和任务落到实处。

篇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1—2035年)〉的通知》(X政办发〔2021〕56号)精神,推动地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深入开展,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党委“3+1”工作部署和地委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均衡配置为重点,以适龄儿童接受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为目标,着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提升每一名教师专业化水平,促进每一名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优先发展,统筹规划。坚持优先发展义务教育,做到公共资源配置上对义务教育统筹规划和重点保障。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统筹处理创建达标与发展刚需的关系。

2、重点倾斜,示范引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按照创建顺序在分配资金时给予倾斜,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先行先试,及时总结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3、提高质量,公平共享。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全面推进县域义务教育有水平、高质量发展。着力缩小城乡、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公平,使各族学生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4、压实责任,有序推进。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按需配置教育资源,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对照优质均衡创建标准,因地制宜选择发展路径,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三)总体目标。县域义务教育质量、教师队伍、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显著改善,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学校和社会对政府管理义务教育的满意度均达85%以上。2025年沙湾市,2026年乌苏市,2028年XX市、和布克赛尔县,2029年额敏县,2030年裕民县、托里县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总体要求和地委工作要求,全面自查辖区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群众满意度四个方面基本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研究制定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下达任务书,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扎实推进,按期达标。各县(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9月底前将工作实施方案报地区教育局备案。

(二)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统筹考虑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科学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保障足够学位供给。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规模,新建校必须严格按照优质均衡班额、校额标准规划建设和招生,确保县域内所有小学、初中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统筹资金使用,自治区、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优先向创建县(市)倾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设力度,确保县域内每所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到4。5、5。8平方米以上;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2。3间、2。4间以上;小学、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均达到国家优质均衡标准;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加强教学设施和仪器设备配置,确保县域内小学、初中生均教学仪器值分别达到2000元、2500元以上。办好覆盖面广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在资源配置、经费投入等方面达到国家、自治区和地区有关要求。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教师编制管理,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调配优化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严禁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编制行为,按照自治区和地区要求,各县(市)五年内(2021至2025年)逐步完成自聘教师清退工作,确保不产生新的代课教师。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强力推进教师交流工作,解决好思政、体育、艺术等专业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确保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体育艺术教师数达到国家优质均衡标准。加大教师培训力度,确保5年内全地区所有教师继续教育实现全覆盖,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县域所有学校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中所占比例不低于5%。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书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引导城镇优秀书记(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并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予以倾斜。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骨干教师交流轮岗教师总数达到国家优质均衡标准。保障教师待遇,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依法保障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四)建立“互联网+教育”机制。以“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教学环境,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形成人才培养、教育服务、教育治理的新模式。构建完善信息化支撑环境,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全覆盖,开展“互联网+”条件下的教育教学、科学决策、业务管理、教育研究等,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广“三个课堂”模式应用,以教育信息化试点示范带动“三个课堂”在全地区中小学校的常态化按需应用。加强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应用实践,依托校际联盟和发展共同体,推动优质教育资源普惠共享,提升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实施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行动,推动“互联网+”创新素养教育综合改革,指导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变革传统教学模式,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式互动教学,形成“互联网+教育”应用新模式新业态。

(五)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坚持“五育”并举要求,发展素质教育。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坚定不移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以创新素养教育为内涵推动课堂变革,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强化学校体育工作,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推动足球、篮球等各类体育项目进校园,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配备专兼职劳动教育师资队伍,拓宽劳动教育的渠道、方法和评价机制。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建设,保障中小学心理健康师资配备,增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中小学校道德与法治教育,广泛提升学生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能力。发挥教研支撑作用,完善区域教研、校本教研、城乡联动教研、线上线下融合式教研等制度,改进和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把强化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及结果运用作为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管理和评价体系。坚决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办发〔2021〕39号)精神和地委工作要求,统筹推进“五项管理”工作,减轻学生过重课业和校外培训机构负担。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创设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

(六)大力推进教育公平。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就近、划片、免试招生政策,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县域内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保障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认真落实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以居住地为主的“两为主”政策,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待遇,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档案,保证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各县(市)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实施特殊教育行动计划,办好特殊教育学校,提高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服务质量,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建立定期专项行动机制、应助尽助机制、依法控辍机制和动态监测机制,坚决不让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县域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依法履行教育职责主体责任,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履行公共教育职能的重要任务,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始终保持重视程度不减、经费投入不减、工作力度不减。建立已达标台账和未达标台账,定期监测和分析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距,掌握发展动态,及时发现问题,统筹整合资源,补齐短板,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各县(市)要在本方案时间安排内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提前完成任务。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市)要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实现县域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优先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进一步缩小城乡间、校际间教育发展差距。

(三)强化督导评估。各县(市)要加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坚持“成熟一个、申报一个、认定一个、保证质量、社会认可”的原则,按照县级自评、地区复核、自治区督导评估、国家审核认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地县两级教育督导部门要督促县(市)人民政府担负起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责任,强化过程性督导,及时通报问题,督促抓好整改。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未按期完成创建任务的县(市)要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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