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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选4篇)作文

 作者: | 阅读: 6.43W 次

篇一: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选4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系统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工作,做到“早部署、早行动、早预防”,防范、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__市20__年预防学生溺水安全专项活动的通知》(__市教安[20__]9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强化领导,以学生(幼儿)零溺亡为目标;以校园宣传教育为主,家校联动为辅;以校园周边水域综合治理和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弟、有玩水爱好“前科”的学生等为重点;以加强体验式宣传教育为抓手;坚决做到安全责任全覆盖、宣传教育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措施

二、工作时间

3月15日至11月30日。

三、工作措施

(一)务实开展宣传教育启动活动,强化安全警示。

1、召开防溺水安全教育动员大会、班级防溺水主题班会,举行一次宣誓和承诺签名活动,让学生自己做出“生命是珍贵的、唯一的,为了不让亲人受到伤痛,为了学校和社会平安,我坚决做到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非泳池游泳、不到水边私自玩耍”的书面承诺及宣誓,并将其作为学生的一项行为规范与纪律要求,对不遵守安全要求的学生,可以作为违反纪律采取必要的告诫处分措施。

2、发放《防溺水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提醒家长注意孩子的安全,避免发生溺亡意外事故,约定家校双方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各学校与家长在“学优平台”签订《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没有开通学优平台的学校要印刷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确保100%收回有家长和学生签名的回执。

3、各校(园)积极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以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工作,引起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二)实抓宣传教育工作,坚决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

4、开展一次在线问卷调查活动。市教育局将通过学优平台在全市各学校(幼儿园)在线开展防溺水安全问卷调查工作,通过统计数据形势研判,进一步增强防溺水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5、防溺水宣传每月不间断,观看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公益宣传片,完成惠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防溺水宣传教育专题。组织师生、家长(尤其新生及其家长)观看心连心公益组织拍摄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公益宣传片,各学校必须在5月1日前组织全部学生观看一次(不论去年看过与否),确保做到人员全覆盖,将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到每个学生和每个家庭。校园要在醒目位置设置防溺水宣传横幅(或LED),举办溺亡案例警示教育、实例讨论、黑板报评比、防溺水安全橱窗图片展览等形式,切实让防溺水安全“六不两会”深入人心。

6、开展一次防溺水体验式宣讲。各学校要深化“花小钱保平安”和“学生安全至上”的理念,主动邀请心连心公益组织到学校开展防溺水体验式宣讲和自救应急演练,宣讲费用根据《惠州市大中型活动志愿服务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办理,如有需要邀请惠州心连心公益协会的学校,请在每月底前报安保股统筹安排。利用体育课开展游泳常识教育,用互动体验式教学方式来培训、来感受、来感知,把防溺水安全当做一种最基本的生活常识、一种最基本的生活技能,融入到日常生活、学习中。开展水中闭气活动,让学生亲身体验水中闭气,激发身体对溺水的警觉意识,每一名中小学生和中职学生都必须参加,幼儿园幼儿可建议家长在家中开展。各学校可集中开展(为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一盆水只能让一人使用,换人必须换水换盘或洗盘),也可让学生在家长的监督下在家进行,但必须提交相片给班主任。

(三)强抓重点终端,提升宣教实效。

7、抓好重点人员的排查工作。如:新转入学生、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单亲家庭孩子、有玩水爱好“前科”的学生等,建立重点防范人员档案(详见附件3),针对学生溺水死亡“四多”(低龄低年级段多;放学途中、节假日及高温时段多;学生自行前往和自行约伴前往多;流动人员、农民工家庭子女多)、“二无”(无成年人监护、无安全保障措施)的特点,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认真落实整治和防范措施,切实有效减少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8、做好危险水域的排查工作。各校(园)要与当地乡镇(街道)、综治、水利、公安、妇联等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加强联系协作,共同研究对策,商定措施,重点对学生上下学路途和所辖区域内可能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地点(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水域责任人的巡查责任。危险水域设立明显的警示牌,学校要将校园周边的危险水域通过各种形式告知在校学生和家长,做好防范。是校园内的隐患立即整改,是周边和上下学沿途的问题,要提前请当地政府采取措施解决。

9、抓好重点时段的防范工作。一是要坚持落实上课点名制度。对迟到、缺勤、逃课(尤其体育课)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明原因及去向,特别要加强住宿生管理和门卫值班,避免学生午间和下午放学后外出戏水,学校不得随意停课或提前放学,要提前告知家长学生上下学的具体时间。二是做好经常性的提醒工作。学校在每天下午和周末最后一节课,在双休日、节假日和暑假期间,在放学(放假)前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及时在课堂上提醒学生做到防溺水“六不两会”,及时用校讯通提醒家长做到“六个知道”,加强节假日和其它非上学时段对学生的教育与监护。三是各校(园)应在学生溺水事故的易发多发期提早发布防溺水预警,做好教育管理、联防联控、应急处置工作,切实降低溺水事故发生率,保障学生安全。

10、每个班设立若干个学生防溺水安全监督员,监督本村、本班同学及其他同伴涉水、游泳情况,及时向家长或学校报告,进一步筑牢防溺水工作的防线。学生防溺水安全监督员优先选用防范重点对象担任。

(四)强抓监护,强化家长监护意识。

11、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可结合其它内容召开家长会,但要将防溺水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明确家长监护责任,强化监护意识。

12、做好与重点防范学生家长的一对一交谈工作。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领导要与这部分学生家长一对一地面谈(上门家访或约谈),对其他学生家长可电话家访。

13、周末或假期确保一次安全提醒。学校要在周末、假期通过微信、学优平台等向家长、学生发送安全提醒,提醒家长安全监护做到“六知两会”。为确保节假日特别是暑假期间能将有关信息传递给家长,各学校要积极动员家长开通微信、校讯通或学优平台,重要警示要要求家长回复确认签收。暑假期间由于不能通过学生传递信息,各学校可将相关信息印制成宣传单发放给家长。各学校要通知家长在学优平台预定“停课气象预警”功能或下载停课铃APP,确保家长随时收到气象台发布的高温、暴雨台风天气预警信号,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14、无开通校讯通、无加入家长微信群、学优平台等不能及时接收学校安全提示的学生应列入重点防范对象,加入重点防范学生档案。每月对家长进行一次约谈,传达防溺水形势,将安全宣传警示教育传递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并做好约谈图文记录存档。

15、动员家长让学生学会游泳、自救和正确救人。建议家长周末、假期在合适的时间带孩子到正规游泳池或在有安全保障的条件下游泳,尽早让孩子掌握游泳与自救能力。各学校也可自行或通过当地政府协调正规的游泳场馆向学生提供游泳和培训优惠,让更多的学生到正规场馆游泳,通过培训掌握游泳技能,减少意外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学校要组织召开防溺水专项行动专题部署会议,要根据溺水事故地点集中、时段集中、对象集中、监护缺失、结伴游泳等特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逐一进行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提出具体要求,将安全责任覆盖到岗、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检查、亲自抓落实,要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上下工夫,通过常态性的排查整治和教育防范工作,确保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得到有效防控。

(二)强化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各学校要制定《溺水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和分工,当事故发生时,及时准确掌握学生溺水事故基本信息,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及时逐级上报学生溺亡事故信息,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强化台账管理。

1、各单位要强化证据保存意识,将防溺水安全工作中各种会议文件、方案、管理制度、宣传、培训、检查、预案等文件和影像资料及时分类归档和管理。

2、各中心小学(中心学校)要将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的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收齐,统一归档保存。县直学校(幼儿园)、各中学、各中心小学(中心学校)的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活动工作方案于20__年4月1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安保股,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活动工作总结于20__年11月30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安保股。

五、加强督导,严格追责

1、各中心小学(中心学校)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的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项指导检查、家长电话访谈,在专项活动时间内每月至少抽查一次,督促相关学校认真履行职责,并将访查结果于每月3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安保股。(详见附件、附件2)

2、各县直学校(幼儿园)、各中学对本校(园)各班级的防溺水工作进行家长电话访谈,在专项活动时间内每月至少抽查一次,并将访查结果于每月3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安保股。(详见附件)

3、局机关各股室对挂钩镇学校、幼儿园的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5月1日前和10月1日前各一次,检查防溺水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着重检查重点防范人员建档及宣教工作,中心小学(中心学校)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的检查指导工作情况,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整改,对没有按本方案时间节点开展防溺水工作的学校、幼儿园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并及时将每次检查结果和相关资料送交安保股。(详见附件)

4、县教育局将派出工作组在专项活动时间内实行不定时暗查暗访,重点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5、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狠抓落实。对工作不落实,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信息报告不及时等行为,将予以全县通报,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县教育局立即倒查学校落实工作措施情况。凡本年度有发生学生因安全意识不足导致意外死亡事件的,学校和校长、分管领导、班主任不得评优。

篇二: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职责;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防护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有效遏制溺亡事故的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职责和任务

1、镇政府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落实相关工作职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职责。各村各单位负责协调配合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2、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负责学生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增强老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告家长书》,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派出所负责组织基层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同时利用“一村一警”驻村民警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配合村在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退休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组织指导中小学生溺亡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并按规定上报情况。会同水利等有关部门及时依法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行为。

4、水利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对水源地、大中型水库、拦河坝闸、输水渠等长期保持有深水的位置,由水利工程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志。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小型水库、塘、堰、坝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其管理权限,明确由管理人分别负责。

5、村镇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和施工现场内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6、民政部门负责牵头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同公安、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完善留守儿童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关爱保护体系,确保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关控。

7、团委、妇联要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对留守儿童及监护人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尤其在暑假期间要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溺水的防范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各村、各单位要立即进行动员部署。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范未成年人溺亡的宣传教育活动,学校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预防溺水安全责任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预防溺水“八个一”活动,并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时,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强化“六不一会”要求,增强中小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健全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危险水域排查整改阶段。领导小组及专项办组织派出所、水利站及各村、社区完成对所属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风险等级准确、责任主体明确,以镇为单位建立台账。完成安全警示标志牌设置,在重点区域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提示标识,添置完善长绳、救生衣(圈)等必要的救护设备等。充分利用电子地图和监控系统,对本辖区内河流、湖泊、坑渠、池塘等水域危险地段进行动态标注和实时监控。

(三)重点防控阶段。由综治、教育、公安、水利、民政、妇联、团委、村镇等相关部门联动,组织中小学教师、镇干部、网格管理员、水库安全监管员、巡防队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劝阻未成年人下水。镇综治办、中心校要主动衔接,做好学校、村(社区)、网格长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对农村留守儿童,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接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对学校附近、村庄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有条件的可以安装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重点时段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溺水事故立即开展救援并及时报告。

(四)总结验收阶段。自下而上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并报市专项办。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将预防溺亡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课时、教案、作业“四落实”。各学校做到教学计划、专门教材、教询培训、教学检查“四统一”,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时。教育活动要突出效果,以实际案例警示,加强救护基本常识教育,强化教育部的“六不一会”纪律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能力,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提升学生自律水平。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渠道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制作黑板报,悬挂或张贴宣传标语,校园广播播放预防溺水教育片,召开主体班会、开展演讲比赛、编写手抄报和漫画等形式,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开展预防知识宣传,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

(二)加强水域隐患排查和治理

镇政府组织教育、公安、水利、村(社区)、中小学校开展一次水域安全普查,对所有水库、河流、干渠、沙坑、池塘及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设施落实情况,进行安全巡查并建立台账。由综治办协商相关部门,分类进行抄告、督办。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对预防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易发生溺亡的危险水域周边,设立高危标识或严禁下水等禁止性标识,需要加建、加固围栏的,及时建设到位,无防护栏的必须设立警示标志。全镇所有大中型水库,必须配齐专业救生设施,成立专业救生队伍,在小型水库管理单位要在值班房添置一批救生圈、竹杆、绳索等救生物品,用于汛期救援、溺水救生,由安全监管员负责日常保管,在重点水域、河段、干渠、各类水库易下水位置,以及沙坑、池塘等地要设置醒目的的警示标志,并摆放一些绳索、竹杆等简易救生物品。

(三)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巡查工作

由综治、教育、公安、水利、民政、村镇等有关部门联动,组织中小学教师,镇干部、网格管理员、水库安全监管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阻止未成年人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下水。镇综治办、中心校要主动衔接,做好学校、村(社区)、网格长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对农村留守儿童,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接対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学校附近、村庄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安装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人员溺水事故后立即报告并及时开展救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爱未成年人生命是各部门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统筹协调,强力实施。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村、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部署要求,严格履行责任,扎实做好工作:综治、教育、公安、水利等成员单位要组织督查组,对本辖区和对口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要定期督促检查。集中治理阶段每月专项督查不得少于一次,重点检查“三清三明四到位”的要求是否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到实处。“三清三明”:一是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河渠、堤坝、水库、池塘、水井、工地水坑等重点水域是否都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二是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是否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三是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是否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四到位”:一是未成年人防溺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二是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是否到位;三是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区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四是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解决有困难的,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严格奖惩,落实问责。对预防未成年人亡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居)和单位,要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村、单位,通过通报、约谈、组织处理、责任追究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

篇三: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进一步推进平安柿溪建设,全面加强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市办发电[20__]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负责、失职追责,全面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预防溺水事故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最大限度减少溺水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建立乡学生预防溺水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

第一副组长:__

副组长:__

三、职责分工

(一)党政办:利用广播、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游泳安全、预防溺水警示教育和经验做法宣传,在全乡营造预防溺水的浓厚氛围。

(二)综治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将水域巡查纳入网格员工作职责,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范畴,推动专项工作措施落地。

(三)中小学:负责学生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事故专题教育,增强教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自救施救方法。全面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告家长书》,并通过开展暑期家访,延伸预防溺水宣传教育阵地,增强家长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四)农办、水利站:加强对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对施工河段长年保持有深水的位置,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行政执法大队、国土所:加强工地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水池、水坑、坑洼监管,对危险水池、坑洼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和有效的防护设施,加强巡查管理。

(六)卫生院:制定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迅速到位,及时开展应急救援;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预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七)妇联、工会、关工委: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各类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加强宣传教育。

(八)团委:组建预防溺水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暑期期间,组织开展日常巡逻劝导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广泛参与“守牢塘河、呵护生命”为主题的相关专题宣传。

(九)各行政村: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熟悉情况、直面群众的优势,组织对辖区内水域进行隐患排查,配合相关单位在可能溺水的溪(河)道、坑塘等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落实管理责任;对近年来有溺水事故发生的危险水域,配备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实行村干部包片制度;重点时期,在事故多发、易发水域组建专职巡视、救生队伍,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监督制度,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

四、工作重点

突出溺水事故预防,切实看牢学生、儿童以及来沿江务工、旅游的外来人员;把牢7月至9月天气炎热、溺水事故高发的暑期时间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溪流、河塘等危险水域。

(一)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村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江河、溪流、水库(塘)、因施工形成的水坑等水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查找隐患,做到无盲区、无死角。

(二)大力开展防范宣传。中小学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各村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力量,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加强对来沿江务工、旅游的外来人员的防范宣传。同时,组织开展预防溺水每月主题宣传活动,确保人人增强安全意识、人人掌握自救知识。

(三)着力形成工作合力。各村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主动作为,积极履责,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防频率,提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实效。各部门单位要自觉参与,整合力量,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

(四)大力提升救援能力。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前做好处置溺水事故各项准备,添置必要救援器材,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坚决防止因出警不及时、处置不果断而耽搁救援时间,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发生溺水死亡事故,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处置,严防发生次生事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乡部门间联合检查、信息传递等工作机制,推动预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措施,加强督查。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预防溺水事故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四: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全面落实全区、全市防溺水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贯彻落实好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__年全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厅函[20__]44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__年__市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__办函[20__]120号)要求,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各部门安全监管和宣传教育职能,加强日常监管,加强社会联防机制建设,强化措施,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网络,努力实现中小学生溺水起数和溺亡人数明显下降的目标,坚决遏制群体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__年11月底。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防溺水工作属地管理主体责任

1、切实履行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属地管理职责。在城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属地管理职责,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列为本单位重要工作来抓,制定详细的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方面的责任,在人员配备、工作机制、经费上给予保障。各镇(街道)与村委(社区)、教育局与学校、农业农村局与山塘水库管理单位、住建局与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局与水上交通运输单位、文旅局与小区游泳池经营单位及景区分别签订防溺水工作责任书,通过责任书,分解、明晰、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层层抓落实。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置。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出现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迅速开展学生溺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各镇(街道)要按照管理职能开展山塘、水库、江河湖泊、公园人工湖、工地矿坑等重点区域的溺水隐患排查行动,重点针对河流、山塘水库、鱼塘、建筑工地水池、矿山深坑、小区游泳池、景区水域等容易发生溺水事故区域存在的隐患,全面做好详细记录,落实整改要求和措施,特别是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源地的分布状况,摸清学生上下学途经路段的水源特点,切实做到工作情况明、底数清。

3、建立完善防溺水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各镇(街道)要落实防溺水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区域及危险水域的定点监管和流动巡查,及时发现险情,迅速消除安全隐患。尤其是要加强对各种地势复杂的河流、池塘、水库、湖泊、在建工地、废弃水坑(井)等溺水易发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落实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对学校、村庄附近及学生放学回家沿线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要加强日常管理,确保不留下安全隐患死角。

4、加大防溺水社会面宣传力度。各镇(街道)要按照全覆盖、无死角和宣传到户、指导到户的要求,持续开展高密度防范溺水知识宣传。通过广播、微信、QQ、短信及印发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集中开展高密度防范中小学生溺水知识宣传。要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LED广告屏等公共宣传手段宣传相关知识,播放宣传警示标语。引导社会大众关注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制止中小学生涉险游泳、戏水。村屯、社区要组织网格化管理人员进村入户宣传,加强对居民群众的宣传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有针对抓好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防溺水宣传教育。各镇(街道)要在主要街道、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做到人人皆知、户户皆晓。

5、加强防溺水应急管理和部门联动。在城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镇(街道)及各部门要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细化溺水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高效开展救援及处置工作。城区卫健局、红十字会要与中小学校联合开展溺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做好中小学生溺水医疗救治。健全完善城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教育局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制定防范溺水事故的对策措施,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对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督导检查,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检查落实到位。

6、加强防溺水联防联控。各水库管理使用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水库周边巡逻,禁止中小学生进入水库危险区域。落实好河长制,各河长要担负相应河湖的安全管理职责,在日常管理中及时发现和阻止未成年人到河里游泳、戏水。各镇(街道)、村(居)委会要成立防溺水巡逻队,做好节假日、周末、放学后及农忙季节、高温天气、主汛期等重点时段和敏感期的巡查工作,一旦发现有中小学生在水库、河流、湖泊游泳或边上玩水的,及时劝阻离开,切实做到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村(居)委会要对辖区山塘、河流、积水坑等易溺水区域进行排查,设立醒目警示标志牌,悬挂宣传横幅标语,放置游泳圈、长绳、长杆等应急设备等救助设施,安排专人加强节假日、中午等重点时段值守和巡逻。

7、严格执行溺水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要按照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教育厅、应急厅《关于建立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分析通报制度的通知》(桂督发[20__]16号)和市委办公室《关于重申做好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南办字[20__]141号)要求,由城区教育局负责收集辖区内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信息,按照“发生一起上报一起”和“统一报送”的原则,不得迟报、漏报、瞒报。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公安机关或120在接到学生溺水事故报警救援电话后,及时向城区总值班室报送事故信息,同时通报城区教育局和应急管理局,城区教育局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区委办和政府办。各镇(街道)及各部门要对每一起学生溺水事故开展联合调查,分析和研究事故原因,查找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

(二)突出抓好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

1、全面抓好学生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城区教育局要组织召开中小学防溺水工作布置会议,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防溺水宣传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课、晨会、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墙(板)报等形式开展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和重要时段的集中专题教育活动。一是加强学生未返校前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结合疫情防控形势,中小学校在开学复课前要加强家校联系互动,班主任必须通过网上课堂、空中课堂等形式给未返校学生上一堂防溺水安全教育课,通过班级QQ群、微信群等方式向学生及家长发放一封防溺水告知书,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防溺水家访活动,提醒学生和家长持续重视防溺水工作。二是春季开学后各学校要迅速组织开展防溺水安全专项行动,将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安全教育课程计划,组织开展防溺水主题教育“九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防溺水工作布置会、举行一次全校师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开展一次以“珍爱生命,远离溺水”或防溺水“六不”主题班会、营造一个浓厚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氛围、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家长专访活动、组织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成立一个学生校外安全防护小组、凝聚一股爱心力量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帮教、开展一次学校周边水域隐患拉网式排查、开展一次防溺水应急演练)。三是学校严格落实“5分钟”安全教育制度,在放学前最后一节课利用5分钟时间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和提醒。四是组织学校参与“中小学生防溺水随手拍”活动,及时将溺水隐患视频通过“广西校园安全”微信公众号上传到管理平台处理。五是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体活动,要落实好防范学生溺水的相关措施,做好外出安全教育。

2、加强防溺水工作家校联系互动。城区教育局要指导学校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加强家校联系,扎实开展“六个一行动”(即一封《致家长的一封信》、一次家访、一次家长会、一张家校联系卡、一次电话回访、一张责任书),就防溺水工作等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校外安全教育和监护,特别是要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家庭的沟通联系,增强家长防范学生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3、加强学校周边水域隐患报告。各学校要主动调查摸清和掌握学校周边的危险地段、河段和水域情况,及时报告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提请设置安全警示牌并做好巡防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告知学生和家长加强防范,做到早安排、早行动、早落实。

4、构建家校共管的安全网络。学校通过家长会、进村入户家访,短信、微信、QQ提醒,电话联系、网络沟通等多种方式加强家校联系,创新构建学校安全教育与家庭安全教育相结合的工作网络。农村中小学校要采取定人定点的方法进一步强化留守儿童的跟进教育和贴心关怀,督促班主任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摸准和掌握相关信息动态,切实做好节假日重要时段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

(三)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加强联动联防形成合力

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对行业系统各单位的监管指导和宣传教育,积极出台各项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制度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细化部门任务、职责,层层抓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

区委宣传部要策划利用媒体对防溺水知识进行滚动宣传,大力宣传防溺水知识,配合城区教育局做好溺水事件发生后舆情应对,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防溺水工作的良好氛围。

区委政法委要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组织网格员进村入户开展防溺水宣传,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定点监管和流动巡查,及时将发现的险情上报有关部门,消除隐患,严防溺水事件发生,同时做好涉及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社会维稳工作。

城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山塘水库、河道和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在重点水域和事故多发地设立安全警示牌。检查、督促水库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巡查,严禁任何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擅自下水游泳。督促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形成溺水隐患的深坑、洼地等及时排查和整改。

城区住建局要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及时督促施工企业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等安全隐患点,严禁未成年人擅自进入施工作业区。

城区文旅局要加强行业安全管理,特别是加强旅游景区和公共游泳馆管理,在涉水区域督促景区、游泳馆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宣传栏和防护设施,督促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对管理松散、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不符合开发要求的一律关停。同时,加强与城区教育局联系,鼓励游泳馆免费或优惠向中小学生开放,提高学生的游泳技能和应急避险能力。

城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道路、桥梁等施工生产过程和水上个体运输船的管理,道路、桥梁等施工中形成的坑洼地要及时排查整改,未能整改的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联合城区教育局开展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协调做好通航水域内中小学生溺水险情的搜救工作。

城区应急局要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危险水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对非煤矿山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业主和建设单位及时处置,尤其要严加防范大雨、暴雨或持续降水后新形成的水坑。及时发布强降雨、台风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中小学生气象灾害预防知识的科普宣教。指导开展溺水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做好突发溺水事故的协调处置工作。

城区卫健局要及时做好中小学生溺水医疗救治工作。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与学校联合开展溺水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指导和帮助师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基本常识。

城区民政局要做好符合救助条件的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困难家庭给予相应的救助,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配合做好留守儿童防范溺水宣传工作。

区委政府信访局督促各镇(街道)和各部门做好溺水事故矛盾纠纷排查处理,把溺水事故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并做好溺水事故信访维稳工作。

城区自然资源局要配合应急局加强有证矿山坑洼地及采砂(石)、取土场所的安全管理,配合城管局严厉打击违法采砂(石)、取土行为,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督促各镇对现有的坑洼地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市公安局兴宁分局要将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公共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学生溺水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在接警后及时组织警力对溺水人员开展救援,调查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兴宁消防救援大队要与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城区卫健局和专业救援队伍等单位(组织)加强配合,对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开展救援和搜救工作。

城区团委要发挥团组织和少先队、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城区妇联要发挥自身优势,将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中,组织开展留守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

城区红十字会要与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开展学生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各镇(街道)要结合行政区划,分村组(社区)落实重点防范水域和防范责任,在重点水域和危险地段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和安全警示牌,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动员和组织群众加强重点地段的巡查巡防,制止无成年人监管下的未成年人在水边玩耍、水中游泳等行为,发现险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加强对本辖区内私人山塘、鱼塘的监管,通过村委(社区)指导所有者与承包人签订协议,明确监管职责。加强家庭联合监管,重点针对部分学生尤其是留守儿童家长忙于工作,疏于监管的情况,探索多个家庭联合分时间段照看等新的校外监管模式,弥补假期、周末及放学期间的监管空白,降低溺水事故发生的危险。对学校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水域要落实措施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部门责任,按照管理职能组织本行业系统开展山塘、水库、江河湖泊、公园人工湖、工地矿坑等重点区域的溺水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原则上每个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排查。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迅速消除隐患,在山塘、水库、江河湖泊等危险水域设立醒目警示标牌,悬挂或放置游泳圈、长绳、长杆等应急设备,为溺水应急救护赢得先机,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四)开展专项督查,确保防溺水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为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好上级有关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要求,确保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落到实处,城区政府将于5月和9月对各镇(街道)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工作专项督查,同时根据防溺水形势适时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以城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兴宁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各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从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实际相应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主动担当,齐抓共管,把防溺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学校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各镇(街道)、各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要求,切实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将工作任务逐一进行分解细化,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务求取得实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高效开展救援及处置工作。把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对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评的重要内容,列入日常监管和年度考评,进行考评管理。

(三)强化督查,严肃追责。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落实安全责任。要结合年度安全工作考核,把防溺水工作列入主要的考核内容,对发生群体性溺水死亡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对因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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