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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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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精选11篇)

七(23)班许莺莹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偷得几分清欢,来到书房,熟悉地抽下一本书,静静坐在书桌前,抿一口清茶,就这样,一看便是一下午……

最初,爱看《笑猫日记》。“一只睿智,爱笑的猫”对自己的孩子谆谆教诲,对生活的挫折积极乐观。虽然尚是个稚气的孩童,却也会因缤纷的故事,产生天马行空的憧憬,想象着另一个世界的奇妙景致。

渐而,恋上小说。清瘦的文字总有无数缱绻情深,又似有隔三秋的惦念,有怅然若失的黯然……而又有文字里是星河,行间是山川,隽永而清丽,可观落日余晖,谛听陌上花开,知可缓缓归矣。翠翠,带我领略了湘西边界的淳朴生活,带我走进了湘西人民纯净的心灵。那里的人们没有现代社会所谓的“心机”,没有争名夺利的欲望。他们有着淳朴的世道民风以及天然的生活状态。

此后,与诗词邂逅。钟情易安,源于那一份经历。她是那时娇俏明艳的女子,她是大宋才华横溢的明珠,风骨不输男子。她巧笑倩兮,划着小船在荷塘之中游曳,金黄的落日余晖将周围的一切照得璀璨绚丽,女孩儿清脆的笑声在水面荡漾,一不小心就惊起了一滩鸥鹭。

“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而后与他相遇,少女的心顿生涟漪,“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然而任何非同寻常的爱,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它必然要经受环境的压迫和世事的折磨,才能在一次次的洗礼之中涅槃重生。可山河破碎,个体的命运在国家的运势面前,往往是微不足道的。十几年的神仙眷侣生活就此结束,人生漫长,原以为能长相厮守,到头来却形单影只。

“看取晚来风势,故应难看梅花。”也许是前半生的幸福过于饱满,后半生,她必须要承受这些艰辛。外头暖暖的日光,她微微眯起眼,笑了。这一生,笑过,爱过,悲过,痛过……纵有千般不舍,她也将随风而去了。纵然千年时光荏苒,也磨灭不了她的光辉。心中有丘壑,眉间是山河,读她的词,心中倏然悸动。

阅尽千篇一律的风景,才懂得人间至味是清欢。嗅一口书香,抿一口清茶,徜徉其间,于我,足矣……

篇二: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初一(23)班徐斯宇

我与书之间发生了许多事,我有时对它情有独钟,有时又爱又恨交加。这就好比味觉中的酸甜苦辣。

读书之酸

回想起以前读过的书,其中,只有在一年级时读的那本《天使飞翔》感动过我。这本是一年级的必读书,老师说很多人看完后都哭了。不就一本书吗,有什么情节这么感人呢?出乎我意料的是这本书中的孩子们之间互相帮助,重情重义的精神,着实将我深深地吸引住。读完书,其中的情节我过目不忘,我为之感慨,为之遗憾。我的鼻子是挺酸的,但我当时还是忍不住流泪,因为我觉得这样很丢人。

读书之甜

在四、五年级时,我们班流行起了看《马小跳》。我是不太喜欢跟随潮流,但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里面的情节引人入胜,当机立断,从网上买回来了一整套。我把自己埋进了这套书中,看得没日没夜。我与书中的马小跳一起玩耍,一起玩笑。这样看下去一天一本不是问题,看完整套还不尽兴,我就再看一遍。

读书之苦

六年级时读过高尔基写的《童年》,觉得很好看,也就觉得紧跟着《童年》的《在人间》与《我的大学》应该也不错。我把想法告诉了外公,他没太当回事,再加上学业繁重,不多提起这件事,也是过了很久才买到这两本书,但又被我遗忘在角落里。

读书之辣

有好看的书,我总会爱不释手地,贪婪地、一个劲地往下读,但往往会因为要写作业,被迫停下来,我若不肯,外公便会从我手中夺走那本书。

读书,充实了我的生活,让我的情感更加丰富。书就在我的身边,我与书的故事从来没有停下。

篇三: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初一(23)班谢宛芸

从牙牙学语到风华正茂,书籍一直是我的伙伴、导师、指明灯。它们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快乐,更是对心灵的慰藉和享受。

在我扎着两把小辫儿到处玩泥巴的时候,《三字经》是爸爸妈妈送给我的第一本宝物。它的肚子里藏了好多好多大道理,虽然那时我只是一知半解,但我知道那一句句短小精简的句子是我走向成功的铺路石。

我一天天长大,《三字经》已经无法满足我对知识的渴求和好奇,《爱丽丝梦游仙境》成为我爱不释手的睡前读物。神奇的兔子洞,会飞会笑的能隐形的猫,心狠手辣的红心皇后和美丽善良的白皇后,还有精灵有趣的疯帽子……每次拿起这本书,我都化作爱丽丝走进仙境,去与那些可爱的朋友们汇合,探索一个又一个神奇梦幻的领域。自此,我的梦境也变得奇幻起来。《爱丽丝梦游仙境》带着我童年的快乐和想象走进了我的生活,是我保留童真和笑容的一把利器。

待我心理逐渐成熟,文学的大门为我打开。曹文轩的《草房子》,鲁迅的《朝花夕拾》,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等,都是我孤独难过时不离不弃的好伙伴。一句句朴实干净的语言,一个个感动人心的故事,都将我带入另一个安静舒适的环境,将外面世界的嘈杂和喧闹隔离。一本小书,一抹暖阳又何尝不是一种美好的境界呢?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深有同感。无论我处于何种境界,何等年龄,书都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已经融入了我的生活。书香是极为美妙的,捧起书来,书香围绕着我是一种很棒的体验。在书日复一日的熏陶下,我学会了爱,学会了理解,学会了珍惜,了解到了社会底层人民的劳苦,也懂得了我所拥有的幸福生活……

篇四: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初一(24)班尹梓伊

书,乃外物之根源也。无书,则无趣。但生活怎能无趣,无趣的生活就犹如没放盐的炒鸡蛋,无聊且无用。所以书就是可以让炒鸡蛋美味的盐,是让生活有趣的东西。

一年级的我,最讨厌的事就是看书!说来可笑,每当我捧起那厚重的书时,心里总是很不耐烦,恨不得一下把书撕了;每当我的眼前扫视在这黑白相间的纸页间,我的眼睛总会闪过几颗小星星;每当我拿起笔写读后感时,脑中一片空白,心想:我读了个啥?但这种感觉不是一直这样的。终于发生了一件事。

这一天,天空一碧如洗。我的好朋友邀请我一起去图书馆看书。虽然我不爱看书,但看在好朋友的面上,我还是去了。

图书馆一眼放去,满是一本本五颜六色的书。我的好朋友她第一个就冲了过去,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不耐烦地走了进去,翻来覆去地找书,但我无心看书。忽然,我找到了一本一下就吸引了我眼球的童话书。我就地而坐,目不转睛地盯着这本书看,一个字也不想放过,宛如身临其境。这时,一束光将我吸入书中,慢慢吮吸这本书的滋味。

这时,我手拿一盒小火柴,站在寒冷的夜空下,点亮那微弱的光。火柴一根根少去,末了,我没有了温暖,最终在严寒的地面上永远地闭上了眼。忽然,我大喊狼来了,无人理我,我眼睁睁地看着小羊一个个被狼咬死。我又转生为小蝌蚪,在错综的的池塘里寻找那位穿绿衣服、眼睛凸起、四肢发达的妈妈。

我如同小鸟翱翔在知识的海洋,好像海绵挤出知识的甘泉。这一刻,我明白了书给我们带来的知识与智慧,我知道了书的好处。

我们是一张平凡的白纸,也许书就是装饰白纸的颜料。我们需要书,书也需要我们,我们没有书就会缺乏乐趣,书没有我们,又怎能发挥他们的作用呢,两者都是缺一不可的。

篇五: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初一(24)班候宜林

点点繁星仅棋子般地点缀着黑夜……此时,一个人,一本书,一盏灯在星空下足矣!——题记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可以多收获一份快乐,还可以细细品味其中的奥妙,何乐而不为?

记得那一天,我得到了自己的第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书——《十万个为什么》,这是回老家的阿姨给我买的。这本书内容精彩,平常我感觉奇怪和弄不明白的事物,都能在里面找到答案,我立马就被吸引住了,里面的内容让我幼小的心灵第一次见到了亮光,那一年,我五岁,妈妈陪我读了好久。

三年后,我又开始接触史书。那一天,我正在家里玩耍,只听见门被重重地关上,然后妈妈给了我一套书,撕开塑料袋,还有股深厚的油墨味道,我惊喜的翻开了封面,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就是一直影响我成长的书——《上下五千年》,它开创了我阅读其他书籍的先河。

渐渐的,我去图书馆的次数也变多了,也获得了不少知识。有一次上课时,老师问了一个问题:“中国抗日战争经历了8年,请问是从哪年开始到哪年结束的?”班上鸦雀无声,安静得边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也能听见,放眼望去,只有我高高举起了手。然后,我响亮的说出了答案,看着老师那赞许的目光和周围同学的惊讶眼神,我的心怦怦跳。回家后,我便迫不及待的告诉了妈妈,告诉了我所认识的所有人。

一眨眼,初中生活的画卷也已向我展开了。几年的读书积累得到了回报,语文。历史捷报频传。此时,我也得到了我最渴望的一套书——《明朝那些事儿》。此前我早有耳闻,但真正翻开这套书后,才全面了解整个明朝历史。我翻来覆去的读了好几遍,不得不说,这的确定是一本值得品味的好书。有一天晚上,写完作业,我便挑灯夜读,在那几个小时里,书房时常会传来爽朗的笑声和由衷的赞叹声。直到妈妈喊:“你看看现在几点了!”我才猛然惊醒。一抬头,只见外面黑漆漆的,只有几个路人在行色匆匆地行走。再看了眼闹钟:我的天,时针已经指向了11点了。没什么好想了,上床就直接睡觉。但在床上,我依然在沉思。后来写的作文,有一部分就是读了此书的感慨。

“读书不觉已春深”。其实我和书的关系说来也简单:如果说书是面包,那么我就是那个饥饿的正津津有味的啃食着面包的人。书能启迪人生,多读一本好书,就多收获一份快乐,何乐而不为?

篇六: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初一(24)班王子煜

书,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抹亮色。

封面,封底,白底黑字的纸张,这就是一本书了吗?是,也不是。翻动书页,空隙间飞扬的,是一个个五彩斑斓的故事。

童年时,我是追逐肥皂泡的孩子,书是缤纷的泡泡,每一个都闪烁着阳光的颜色,使我忍不住捧在手心里,去偷看其中的秘密,一本本绘本,是我趴在垫子上翻看的东西,给我留下最初朦胧的美好。

稍大一些,我是追逐清风的小鸟,书是透明的微风,真真切切地在我身旁营造出一个个别样的世界,使我有了另一种探索实践的途径。《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都是求知若渴的我时不时拿起的东西,为我打开了想象的大门。

上了小学,我是追逐大海的小舟,书是沿途凉爽的流水,让我时起时伏,讨厌又喜爱这一复杂的冲突,使我在它身上沉淀,《红楼梦》《童年》、《呼啸山庄》……等各国的名著是要端端正正在书桌前读的东西,让我骄躁的心平静,找到面对一切的态度。

现在,我是追逐地平线的旅行者,书是路旁点点的花草,虽然稀疏,却在我的每一个足迹左右,随着晚风浮动,使我的疲惫在它身上消除,《荷塘月色》、《朝花夕拾》等优美的散文,是洗涤心灵的礼物。

我与书的故事从未中断,书已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物品了,更是我情感寄托的港湾。每一本书,都不会白读,每一次有它相伴的时光,都没有虚度,它让我在不知不觉中成长,指引我在不同的时期前进,让我变成了一个对凡事有爱、有信、有望、有信仰的人,我也终于意识到这一故事的重要性。

相信以后,这故事的篇幅会更长,有我,更有书,里面是所有我追逐的情怀,我会一直记得这个故事,记得里面的所有美好,只有书能带给我这样一个快乐的故事了吧——是含着笑意,打开一本喜爱的书的瞬间;是全身心沉浸,体验书中人物情感的惊喜;是合上书本,久久回味的陶醉……总有一些时候,会把自己毫无保留地交给一本书,那才是故事里最精彩的篇章。

套用三毛的话,每一本书架上的书籍,尚且知道真爱。每一次看书的时光,都舍不得忘怀,更何况,这一个个生动的故事,又如何能在回忆里抹去它们。

篇七: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初一(24)班王沈扬

生活是一条长路,每个人一生都要在路上不停地走着,我没有感到孤独和疲倦,因为手中有书,心中有知识的能量。不时地看书,再继续向前走,人生的书,一辈子也看不完……

——题记

启程。启蒙开慧

“人之初,性本善……”儿时的我从认字开始,读的第一本书就是《三字经》。起初我是十分不情愿去读背的。这三字短语在我看来就是一串串绕口令,坐在沙发上读《三字经》,读着读着,竟倚在沙发上睡过去了,三番五次被叫醒,背了一天才背会两句。我在当时并不知道其中蕴含着多少哲理。读这本书是为了培养品德礼仪,教育素养,我却一点也不情愿接受,如一个无知的野蛮人。但岁数慢慢变大,我重新翻开书,与母亲一起坐下,朗读起来,在我眼前的不再是绕口令,而是一个全新的文明世界,短短的三字积成一句,上千句积成一书,一书蕴含了中华民族古代历史几千年的道德修养,捧一本书,就好似漫观了世界,大为惊叹。

我渐渐知了事理、懂了礼仪,脱掉了无知的躯壳,换上了知识的盔甲,生活焕然一新。我捧着书,大步向前,不曾止步。

征途。从博览群书到知行合一

“1866年出了一件怪事……”“纵观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我长大了,看的书越来越多,几乎什么书都会看看,乃“好读书不求甚解”在这人生的黄金时期,我不会放下手中的时光,而是紧紧抓住,怎么样也不放,珍惜一分一秒,多读书,多读好书,从凡尔纳到李白,从沈石溪到曹文轩,他们携着我的手,登上帆船,在知识的大海里劈波斩浪。当然,这都是不够的,要走向成熟,还要更多,这些仅为九牛一毛……

“知行合一,止于至善”我开始阅读经典,在这里,我了解人生、明白事理。一位位国学大师带我乘上仙鹤,漫游无边的知识蓝天。慢慢地,我变得有修养、有内涵,执着追求知识,迈着坚定的步伐,奔跑在人生大道上。

人生的路没有走完,我们还要继续看书。记住,书本有尽,知识无穷,我走了人生路的一小段,看的书不过是冰山一角,但我没有放弃,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我不畏惧,伴着风雨与阳光,一路向前。

篇八: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初一(24)班张飘伊

从古至今,书被世人所珍爱。毛泽东有云“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雨果说“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书于我而言,亦是十分重要的。

书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老师。小时候,凡是遇见生活中的小问题,我便会翻阅《十万个为什么》,看了书,疑惑就烟消云散了。刚上小学,看故事书身边必备一本《新华词典》,遇到不会的生词时,就请教老师《新华词典》。偶尔闲时,还会翻一翻《唐诗三百首》,领略唐代大文豪的诗句。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站得高,望得远,才能满腹经纶,学富五车。

书也是一名益友。阅读鲁迅先生的作品,文字犀利,毫不留情。《呐喊》《彷徨》,精准地反映出社会现实,无情的抨击了旧社会的统治。不言苟笑,有棱有角却又合情合理,他的笔似锋利的尖刀,划破那层层屏障,让读者感受到那个黑暗的社会。反之,冰心奶奶的作品更多的是柔和、纯真和童趣。《繁星·春水》《樱花赞》,语言似山间流水,轻柔而舒长。现代作家丁立梅老师的作品是我的最爱。她的每本书都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有着古琴的婉约,有着古筝的清远,字里行间,古色古香,悠远绵长,细腻地记录着人间烟火。

书陪伴我成长。牙牙学语时,总爱看那些书上的插画,五彩缤纷的引我入了迷。上幼儿园以至小学,令我爱不释手的是《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书中一个个有趣的故事,带领我畅游在童话的海洋里。五、六年级深深迷上了林清玄和丁立梅的散文,一个个真实的故事,淡淡地诉说着岁月。如今,我开始阅读鲁迅、老舍等人隐含深意的文章,走进书中,体会作者的情感。

书,让我领略了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让我见识了大千世界的精彩纷呈,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带给我前进的动力,给我展现出国家的悠久历史,我沉于书,痴于书,迷于书。

一本好书不一定是黄金屋,但它可以是一列火车,至少带给你一次奔跑的机会,看看别处的风景,岁月悠悠,与书为伴,以书为友,不见忧愁。

篇九: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初一(23)班朱忻言

清风卷携着书页,哗哗作响,欲翻不翻,似在回味无穷。阳光洒落于字里行间,仿佛是亘古不变的智慧光芒。

你可曾感受过在月夜之下,席地而坐,读一本好书,在书香的弥漫中,进入一个忘我的世界?从那时起,你才会明白书的美,体悟出快乐之处。

曾几何时,我开始抱怨,对任何都感到不满。于是,笔成了一根导火线,所有情绪都在日记中炸裂,渐渐地,导火线燃烧殆尽了,内心也渐渐释然了。于是,书成了另一方面的精神救济。

一本好书,不一定是你所熟知的母语,但它却仍能打动你。不同的语言不仅能展现出书的魅力,还能凸显人类文明的异样绽彩。这些书,历经岁月的冲刷亘古不变,崭新的纸页渐渐蜡黄,在人们口中代代相传,还未翻开,内心中就有了波澜,不知这又是一个怎样的故事。一旦翻开,你的内心便不仅仅是泛起涟漪,而是卷起骇浪。

那书中的每一个字,每一个符号都在牵动着你的心,或悲情难平,或心怀无奈……你的心情开始不受控制,被书牵着。它引你走向文字的咀嚼中,在其中你仿佛游遍了千山万水……

书的世界有乐亦有“枯”。双手捧着那一本本厚实的科学真理,除了从始至终的敬畏心,就不再有如同散文般的诗情画意了。于是,就摒弃了它,可是,不知何时,它又让我深陷其中。随着自身的成长,对科学愈发吸引,毫不波澜的,如今早已获得了那一方面的精神食粮。

文字中,有你所领略的意境,这里的忧伤叫“清明时节雨纷纷”,这里的豪放叫“醉卧沙场君莫笑”。

让我们在书香中行走,伴着书香远行,追逐内心的星辰大海,遇见不一样的自己。

篇十: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初一(24)班宗文玥

漫步书山,畅游学海,纵观几千年的中华文明。年少青春,我为书狂。——题记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相信,手中有书,书有远方。

幼时,爱童话。仍记那时的我,坐在桌前,手中捧着《格林童话》或《安徒生童话》有滋有味地读。胖乎乎的小手,一个字一个字地点着,就怕漏掉一个情节。读《小红帽》,懂不与陌生人讲话,更不告诉他(她)家室亦或者家路。读《拇指姑娘》时,为她要嫁给丑陋的蛤蟆而悲伤,为金龟子嫌弃我她而气愤,为鼹鼠强迫她与自己结婚而着急,又为她和花中王子结成一对感到开心。一篇童话,通常会有好几种情绪跌宕起伏。

小学四年级时,喜读科幻小说。什么《校园三剑客》,《哈利波特系列》,一本一本地读,不知疲倦地读,读得不亦乐乎。记得那时一有时间就抽出一本读,做课外练习时还不忘偷扫几眼,晚上睡觉前必再读上半小时。读到大战之时,必为主人公们捏一把汗。

五年级,已算高年级了。那时爱上“四大名著”,却硬是不肯读青少年版,仍是一字一句地读,读不懂,便“啃读”。啃啊啃,似啃骨头。啃着啃着,骨头好像变软了,似又香又甜的蛋糕,“四大名著”就这样被我“啃”完。杨绛奶奶说,读书好比隐身“串门”。是的,我和悟空一起降妖除魔,与武松一起赤手空拳打虎,与刘备一起三顾茅庐,也陪黛玉一起在宝玉大喜之日伤心流泪……

六年级,又欢欢喜喜读散文。本来上学期拼命咬着《上下五千年》,却不得不因小升初的压力改读散文。但,散文的唯美,让我惊喜又庆幸。林清玄的深沉哲理,三毛的乐观激进及她后期的忧郁风格,还有余华的悲剧痛苦,都从一定程度上塑造了我的人格。

现在,甚爱唐诗宋词元曲。中秋之夜,那绝美无伦的月,像水晶一样纯净透明,使群星黯然失色。一瞬,想起李白的“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又见杏花开得烂漫,不禁想起宋徽宗赵佶的“裁剪冰绡,轻叠数重,淡著胭脂匀注。”见白雪纷飞,又想起马致远所作“湘八景”之一的《寿阳曲·江天暮雪》。开头的“天将暮,雪乱舞。半梅花瓣飘柳絮”可不就是眼前如此场景?这几千年的中华文明之绚丽,闺阁幽怨,纸砚留香,于勾栏瓦肆低唱百代风华!

长街长,烟花繁,挑灯回看,读尽书中繁华,方知人在路途,有书为伴,永不孤独。

篇十一: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初一(23)班欧洲

俗话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我却一直持着怀疑的态度。

那时的我和现在一样喜欢打篮球,可是我却不能容许“浪费”一点点时间在阅读上。加上爸爸妈妈的工作十分繁忙,原本庞大的书柜也就不再光鲜夺目了。每天清晨,阳光透过窗户。斜射在书柜上,往往是能看见一粒粒飘飞的灰尘,书在我的心中也已经被渐渐淡忘了

一天我正在屋中铺好了地毯打篮球,一个运球没有接到,球直接飞了出去,只听砰的一声,紧接着是一本书跌落地的声音,我赶忙跑去,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书柜,从上看到下,再从左看到右。这应该弄坏什么吧。我心想着。捡起球拍拍手,打算走人了,就在那一刻,我看见了那本掉在地上的书,我仔细的观察了一下,真眼熟,我自言自语道。把书封面打开,原来是它啊,我嘀咕着。手中捧着的这本《世说新语》。这本书是表哥在我过生日时赠送的,所以一直被我存放着,没想到存放久了,他反而却被我忘却了。

我情不自禁地放下篮球,随手拿几张酒精湿纸擦去书本面上的积尘,坐在沙发上仔细地阅读起来。马融和服子慎等名师们的故事让这本书横生趣味。我突然对这本书有了一种爱不释手之情了。

晚饭后,我并没有再打篮球,而是拿来《世说新语》继续阅读,妈妈看见在书房的我,立马果断地拉出在房间看电视的爸爸。一家三口围着几本书看了起来,仿佛这仿佛又找回往日生活的愉快之感。本来各干各的“分裂式”家庭又聚在一起看起书来了。

从那时起,我与书便有了一条断不开的线,无论走到天涯海角,它都会时刻的提醒我,让我记住,我还有书这个朋友。

我们的大书柜从此不再落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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